第144章 打探到消息

居飞扬几人在海上,站在一个木筏子上,由居飞扬和常歌行轮流催动,一路狂飙,向着美联而去。

忽然,居飞扬心生警兆,停下了身形,四面环顾。

“怎么回事?”常歌行见到居飞扬警惕的样子,不由问道。

“可能是我太过敏感了吧,我感觉到似乎有危机在靠近。”居飞扬脸上冒出费解的神情,神识向着千百个方向探出去。

这也就是居飞扬的神识强大,若是换做任何一个元丹境修行者,都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神识。甚至,有可能都释放不出来。

在数十海里外,果然,被居飞扬发现,有一头大白鲨正在接近。

当居飞扬集中神识探测这大白鲨时,面色却有一些诧异:“嗯?元丹境?好弱的元丹境?”

常歌行听到居飞扬的自语,大吃一惊:“元丹境?那岂不是无处可逃?”

居飞扬微笑,摆摆手道:“不必惊慌,一会让你杀。”

“我?杀元丹境?嗯?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常歌行云里雾里,不知道居飞扬什么意思,但是确实有危机感萦绕在心头,不由得心中焦急。

“祭出天妖摄魂幡!”

居飞扬感应到大白鲨接近了,向着常歌行喊道。

常歌行正不知如何是好,一听居飞扬说话,好似找到了主心骨,急忙将手中的天妖摄魂幡祭出,上面黑气翻腾,一尊魔神正蠢蠢欲动。

“修行者有六道,六道之中又有上三道、下三道。上三道是仙、神、佛,下三道是鬼、妖、魔,六道皆可成正果。你既然修行了鬼妖两道,我再将魔道中的手段传给你,集齐下三道之力!我这里有一部《唤魔咒》,是掌控这天妖摄魂幡上魔神的不二法门,你且听好了!”

居飞扬于是将《唤魔咒》传给常歌行,使其掌控天妖摄魂幡。

十几分钟后。

“学会了么?”

“一点点……”

“去吧!”

居飞扬一把将常歌行推出去。

常歌行猝不及防,来到了海面上,差点沉下去,不过他也是修行多年,立刻稳住身形,双脚元气喷发,带动周围的水面对自己形成了一股上托的力量,这才稳稳地站在了海面之上。

“哗啦啦!”

水声响起,一头大白鲨,足足有二十米长,带起滔天巨浪,张开了足以吞下集装箱的血盆大口,向着常歌行而来。

“唤魔!”

居飞扬怒吼一声,常歌行稳定心神,口中喃喃念咒,道一声:“去!”

只见那天妖摄魂幡中,一条魔影飞出来,只见他赤发碧眼,青面獠牙,披头散发,同样张开了血盆大口,手持骷髅权杖,脚下踩着森森白骨,怒视着大白鲨。

在荒岛上吞噬了不少修行者的血肉,这头魔神越发真实起来,凶威一抖,连大白鲨都有些胆怯。

“此魔是用你的蛊作为基础炼成的,最通你心意,杀!”

居飞扬在巨浪中,说话都说不清楚了,直接向着常歌行用神识传音。

常歌行心领神会,念头移动,魔神就举起权杖,向着大白鲨当头砸去。

这一下,大白鲨堪堪躲过要害之处,无奈身形太过庞大,还是被砸到了尾巴上,带下一大块肉来,鲜血弥漫出去。

这一伤,激发了大白鲨的凶性,它巨大的尾部疯狂搅动起海水,形成漩涡,不断吸引着常歌行。

“再打!”

常歌行对着魔神发出指令,那骷髅权杖又打向了大白鲨,这回,常歌行熟练了一些,使得骷髅权杖之上带上了一种摄魂夺魄的力量,令得大白鲨出现了呆滞。

魔神正要击中大白鲨要害的时候,大白鲨清醒过来,口中吐出一枚黑色的圆球,乌光闪闪,抵挡在骷髅权杖上,使得魔神不仅打不下来,还收不回去。

就这样,两厢僵持。

居飞扬在见到那圆球的时候,感受到脑海之中的位面之锚跳动起来,当下也顾不得磨练常歌行,直接手中摸出一道玉符,投向了黑色圆球。

“收!”

玉符炸开,化为金光,将黑色圆球包裹起来,猛地一压缩,飞回了居飞扬的手掌之中。

金光散去,居飞扬看到的是一枚葡萄大小的珠子,有着浓浓的海腥味。

“这就是这大白鲨的内丹了吧?真是弱小,但是确实是内丹。”

“昂!”

另一头,大白鲨失去内丹,发出了惊怒的吼声,闻之令人胆寒。

不过常歌行何等定力,自然没有被它吓住,眼见对方失去一大战力,即便趁胜追击,魔神扑在它的身上,黑雾瞬间包裹住了大白鲨的身体。

初时,大白鲨还在挣扎,但没有过多久,就无了声息。

黑雾消散,一具硕大的白色骸骨出现,然后沉了下去。

魔神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神情,正要钻回天妖摄魂幡,居飞扬道:“老常,你试试,让这头魔神化身成一艘大船,载着我们前行!”

常歌行知道,这是居飞扬在锻炼自己的与魔神的契合度,于是欣然答应。

不断地御使着魔神,常歌行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元气在与魔神发生着交流,得到了滋养,不断壮大。

五天后。

夜晚,在密西州的某一处“肯打鸡”里面,居飞扬三人坐坐在靠窗的位置,打扮得都很有美联的风尚。居飞扬看着外面的高楼大厦,来来往往的车流和人群,发出不可思议的感叹:“想不到,一个强盗缔造的文明,能发展到这种地步!”

这时候,另一头有一个古怪的口音传过来:“你们的口音,是刚来美联的乡巴佬吧?我已经在这里留学了五年了,每日每夜都呼吸着香甜的空气才能工作、学习和入睡。啊,真是自由的国度啊!”

说话间,外面传来几声枪响,似乎在回应他的话语。

常歌行嗤笑道:“把你那舌头捋直了再说话!闻了几年洋屁,连祖宗都忘干净了!”

那头说话的是个青年男子,穿着肯打鸡的工作服,冷笑着走过来,一看几人桌上干干净净的,嘲笑道:“每天,都有你们这样的流浪汉来这里,什么都不点,就是找个凉快的地方睡觉。真是为美联丢脸啊!”

“砰!”

段嫣拍桌子,站起来:“你算什么东西!我爷爷最恨的就是你们这种二鬼子、汉奸!这种货色,当年他老人家,不知道宰了几个呢!”

“你,你……你这是在挑衅美联的法律!这是污蔑!我要将你们告上法庭!”青年男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歇斯底里地吼道。

这时候,一个英语传来:“卢先生,因为你对我们的顾客产生的粗鲁的语言,我们决定解雇你,请你现在就离开吧。对于三位被冒犯的顾客,我们愿意赠予三杯冰可乐作为赔偿。”

段嫣也听懂了,不禁“扑哧”笑出来,然后用英语说:“哦,亲爱的香蕉人先生,你的美爹似乎没有同意你说的话呢,请你现在就滚吧,可乐我们也不要了。”

这青年男子还想说几句场面话,但是一看周围的人都好像看猴戏一样看着他,索性闭嘴,恨恨的离开了。

居飞扬仍然看着窗外,似乎发生的一切与他无关。

过了一阵,居飞扬道:“走!”

“走?去哪?”

常歌行和段嫣还没反应过来,居飞扬已经拉着他们离开了。

然后,就听到身后,那家肯打鸡响起了枪声。

这些,只是小插曲了。

居飞扬几人打探了一圈消息,得知了安布莱勒公司在拉斯州,谋划了一番,便启程了。

次日。

“这就是安布莱勒公司?”

居飞扬看着占地巨大的钢铁大厦,大厦上有个巨大的招牌,是一把打开的伞的模样。

“这么大的地方,恐怕无处找起……有什么方法能够打探消息呢?”

居飞扬有些头疼,不过常歌行拿出了一个竹筒,道:“正好,我这有几只蛊,我将其称为‘偷听蛊’,没有别的用处,就是用子蛊偷听别人说话,母蛊就能收到,然后传递给持有者。比起偷听器来,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被某些探测器发现。而弊端就是,一只母蛊能对应许多只子蛊,因此声音会重叠,只能一只一只放。”

“还有这种好东西!”居飞扬心中一动,“不必一只一只来,你全部放出来吧,嘈杂一些的声音,我也能辨认。”

“好!”

常歌行再不犹豫,放出了自己的偷听蛊,附在了几位进入大厦的气度不凡的人物身上。

蹲了三天,放了能有上百只子蛊,被十三只母蛊掌控。

做完这一切,居飞扬几人撤退到附近的大酒店里,开始了偷听。

至于住酒店的钱是哪里来的,这对居飞扬几人而言,实在不是问题,在从密西州赶来拉斯州的途中,他们干掉了几个帮派,搜刮了不少钱,够在美联的消费了。

又足足听了三天,居飞扬的半吊子英语被生生磨炼成了专业八级,甚至还能分辨出每个州的口音,对于一些人物关系也有了不少的了解。

“什么!”

十三个母蛊围着居飞扬吱哇乱叫,居飞扬听的头昏脑胀的时候,突然精神一振,又听了一阵,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常歌行和段嫣看向了居飞扬。

居飞扬抓起一只母蛊,往它身上一点,一段对话就慢慢地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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