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客光临,蓬荜生辉!”一个雄浑响亮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没想到现在就能见到你。”堂屋的门口,迈出一双纳着千层底的布鞋,往上瞧,美髯及腹,红光满面,是个个子高大的中年男人。
一点儿也不像两小孩儿传说的天天在家埋头吃肉的“老高”。
唐晓黎走上前,欠身致意,“小生不远百里,前来叨扰——”
“诶——,说起来,我们可是宿世的邻居了,比亲友的关系可能还更近一层。不必生分!”老高捋捋胡须,请唐晓黎随他一道,往后院走。
唐晓黎虽然懵懂不知他所谓邻居之意,但就像金和尚给她的感觉一样,老高给她的感觉也是亲切,跟着进去便是。
跟着走了一会儿,一直没见到那几只公鸡母鸡,唐晓黎又有了错觉,像是已经离开银生城了似的。
忍不住开始提问:“听说您这儿有很多肉?还都是天上掉下来的?”
“是啊!”老高回头看看她,继续往前走。
“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啊?听说别人都不敢吃?”
“这个说来话长。”
说话间,唐晓黎只觉得眼前一亮,大海,啊大海!
“是一条被割了鳍后搁浅的牛皮鲨。”
“我赶到后,发现肉质尚未腐败,便制作成肉干收藏起来。日后用得着。”
“这里的人啊,现在过得还不错,虽说也有战事,但还没到饿得不得不吃肉的地步。”
唐晓黎听着,有点迷糊,“不得不吃肉?”
“嗯——”
“那天上掉肉的传说呢?”二人坐在山顶上的凉亭里,远眺大海。唐晓黎还在追问。
“这个嘛——”老高又捋捋胡子,“因为我说了一句,天降斯肉——”
“老高——,抱歉,不知如何称呼是好?我叫唐晓黎。”她又抱了抱拳,表示歉意。
“这倒没关系。贫道自号才俊,山巅道人。不过,晓黎,你一直都称呼我老高的。”他沏的茶有点儿意思,是刺梨果茶,酸酸涩涩的,想来都是在山上摘的。真好!
“高道长,您说的宿世邻居,是说,我和您,是老邻居?”
“是啊!我们每一世都是邻居。”
“那,”她想问很多,但又不想再问,因为爷爷也爱说这样的话,问到最后,总是一句“天机不可泄也!”
“那,您认识一个姓金的和尚不?”这个应该可以问。
“他有他的任务。”
“他的任务?是跟着我吗?”
“那倒不是。只是有些事,和你,有点关系。你会成为,桥梁。”
唐晓黎更糊涂了。不过,也不那么糊涂了。不是冲着我来的,就没啥咯!
“你来找我拿肉的吧?”哈哈,被看出来了!
“是的啊,我,爷爷给我留的盘缠虽然不少,但是,我不小心捡到了几只爱吃肉的动物,牠们跟着我……”
“没事没事,拿去便是。只不过,要做长远打算。”
“嗯。我回去的时候再把牠们送回原来的地方。”
“卜博士身体可好?”老高果然很熟悉,连爷爷的身份都知道。
“爷爷挺好的!只是,我现在联系不上他。您有办法吗?”既然什么都知道,那一定知道怎么回去。
“我还真不知道。”老高说,“既然你会在这里,那就是有原因的。”
这话和金和尚说的差不多呀!
哎!扛几袋肉回去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