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done!boy!”
“fuckhim!”
“iwillspreadyourheroicattitudetotheinte,andletothersseeyourshadow!”“welldone!boy!”
“fuckhim!”
“iwillspreadyourheroicattitudetotheinte,andletothersseeyourshadow!”
人群中传来热烈的呼喊声,仿佛林初才是他们的英雄,勇于挑战权势的先锋!
林初手中天丛云剑挥斩,黄色剑气在身旁炸裂,见到此,那些梅国人的欢呼声更加剧烈,赤裸裸的眼光,让他感觉在看一只猴子。
没有对人群出手,只要几剑就可以解决这些麻烦,冲开一条道路还可以引发混乱,让他们更好地冲出大桥。
良心不允许林初那样做,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学习懂得要尊重生命,每一条生命都来之不易,不可轻易抹去。
即便有些善人可以转世投胎,却不是他能审判的。
“小子!继续冲!别停下来!”
盗天的声音再次传来,林初的速度再次加快!只要向前就好了!
桥面已渡过三分之二,只要一过桥进入人群中,约翰就不敢再出手,一旦他出手社会的舆论就会压在他的肩膀上,不光他承受不住,他上面的组织同样承受不住。
对于注重人权的梅国来说,在富人区警察就没那么大的权势了。
随着双方接近,哄叫声越来越大,不光是林初冲向他们的原因,更多的是看到警察吃瘪的快感。
桥头有人正站在那……实力极强!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人,那人穿着一件大风衣,魁梧的身躯,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手上还提着一根棒球棍,轻松写意。
却让林初入临大敌!
就连盗天都不得不小心应对,在脑海中提醒他要小心。
来者并无敌意,就是站在那,正在快速接近的约翰不由得疑惑,他怎么会在这儿?难道组织派来的?
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约翰暴怒,他的目标绝不允许他人出手!顺着桥柱几步越至桥顶,对着那道疾驰的身影开了一枪!这一枪林初甚至躲都不用躲,子弹就贴着他的腰间穿过。
子弹穿过两根桥柱,气势衰减,林初一把抓住塞进怀里,约翰的这一项更像是泄愤。
林初和白慈沉都抽出武器准备应付下一场战斗,面对一个实力是龙之上的敌人,还是全力以赴的好!
那男人将墨镜摘下挂在脖子上,又将棒球棒扛在肩膀,双手握住猛然挥出,一股刚烈的朝气迎面而来!
就是这简单的挥击,林初就要全力以赴的去应对!
天丛四式!
累计四次的招数奔放!其力量已经超过天丛一剑!巨大的力量让天地为之失色,似乎天地间只剩下这一抹黄色。
白色似乎不为人所见,周围的欢呼声减退,冲击波已经能威胁到他们,开始有人四散逃走,更多的则是举起手机,不要命的挤在海边,想要拍摄下来发到网上博取一丝流量。
林初和棒球男招式的撞击,没有想象中的毁天灭地,只有不断磨损的灵势。
“yi!!!!!”
人群中一阵倒喝!
而林初和白慈沉也是贴着天丛四式的下方滑过,对抗还得继续,一人一灵极度接近棒球男!只要棒球男出手,他们两个就可以逃过去一个,剩下的另一个留做接应,再配合到盗天的灵势剑,有信心逃过去!
林初背后一道虚影闪起,一只混世魔元盘坐于虚空。
见此情形,棒球男略显惊讶,他的身后也有一个身影出现,心中生出一个想法,他竟也会这样的招式?
灵化外方,此乃境界大成之象!
怎么?现在一个人都会这招了?两道盘坐虚空的强者遥遥相望,都没有出手,只是负责压阵。
双方交错,奇怪的事发生,棒球男并没有对林初出手,看到他的眼睛,双方对视,那男人的脸上带着微笑,似乎和林初是极其要好的朋友。
顾不得多想,林初的身影化作一道虚影消失的大桥之上。隔不了多久,约翰跑到那男子身边,语气中带着暴怒道:“为什么不拦住他?你明明有机会的,只要我一赶到就可以捉住他。”
棒球男重新戴什么墨镜和口罩,似乎不想人们认出自己的身份,对约翰的语气没丝毫不满,随手提拉着棒球棒,竖起一根手指说:“第一,我站在这里并不是因为什么狗屁命令,而是属于我的责任;第二,我没拦住他,也是我的责任,这不是应该你去完成的任务吗?我说约翰大队长,我可以走了吗?都怪你,让我朋友可能又要多等一会了。”
没等约翰回答,棒球男已经离去,这个国家能命令他的只有寥寥数人。
棒球男的身影逐渐远去,约翰恨恨的握紧拳头,这次的任务可以说是失败了,接下来的一段路,一直到旧金山山形复杂。林初入了山林,就算自己经验丰富,可面对一个只顾着逃命的敌人来说,很难追捕。
犹如龙入雷池,虎入山林。
棒球男顺着人群离开,人们对他并没太大的瞩目,只是自觉的让出一条道,为什么让路?他们也不知道,更多的是对约翰不断的按动快门。
这些愚蠢的人!约翰暗自骂道。
棒球男是梅国最厉害的一批人之一,他年轻有为,行事风格颇为诡异,在国内圈子内风评很好。相比于他,人们更喜欢的是这个阳光般的大男孩,依然是梅国最出名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在赛场上却从来不动用那恐怖的灵势,只用纯粹的身体对抗。
棒球男背后的那道影子,也是梅国建国以来最伟大的十二个人物之一,就和林初的轩辕剑一样,能得到这些人物的认可,就说明他们对梅国是绝对忠心,绝对守护的守护者。
林初已经顺利潜入,当前身处的地点很像是蜘蛛侠生活着的城镇,入云的高楼大厦,犹如龟速爬行的汽车,那些在车辆中穿行的滑板反倒像是最快的交通工具。
这里可不像桥那边的生活,寻找一些没人住的屋子也极难,大城市让这里每一寸土地都寸金寸土。
一人一灵只好随意找了一个人多的街道停下来,悄然融入,从角落里走出就像她们先前就在那里一样。
这个时间段日头偏西,美好的一天却在这个城市里刚刚开始,夜间的狂欢才是这个生活的主旋律。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喜欢称下班才是一天美好的刚刚开始,酒吧也逐渐人多热闹了起来。
白慈沉很不适应酒吧的这种生活,里面的人却很适合她的存在。露骨、低俗,其中也不乏像她这样穿着一身清秀的女子。
林初搂住白慈沉的肩,让白蛇少女的身体一阵颤抖。
“自然一点。”
白慈沉这才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门口的人听说他们来自东方,还真的有人和他们相谈甚欢,邀请他们进去坐一坐。也借着这份邀请,一人一灵成功混进酒吧内而不留下身份信息。
进去之后就躲开了那两个刚刚认识的朋友,兜兜转转,等一人一灵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已换过一身衣服。
林初很少穿皮夹克,他讨厌那种硬邦邦看起来很古怪的装束。白慈沉也是第一次穿上这样的衣服,一件及膝的短裙,扎成一团的头发也散落下来,在她的强烈抗议下,才没让她选那件抹胸装。
这会儿白慈沉不断抚摸着胳膊,总感觉有异样的眼光盯在上面,眼光的来源就在林初……一身行头都穿上了,自然不能少了一双高跟鞋,不得不说,蛇族很有天赋穿高跟鞋,无师自通,走起来几步就犹如在平地上一样。
这或许是所有女孩子的天赋。
“如果你让我穿上这身衣服,仅仅只是好奇,我就一定要杀了你!”
林初咽了一口唾沫,他真就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想看看小妹妹穿上现代衣服是什么样的。
自然不能承认,道:“当然不会,这叫转移视线,如果他有我的情报,就更要小心一些。”
林初把帽子扣上,这样就可以减小天眼设备排除的几率,天眼一般都是通过脸型、发型、身高,对比一个人的身份。
走出行雪大道,白慈沉刚刚放下胳膊打算借着镜子欣赏一下自己,就有两个小混混对她吹口哨。
手指委屈,弹出的水珠让那两个小登徒子一个摔摔进垃圾桶里,一个险些被车撞,等他们两个回过神,哪里还有白慈沉的影子。
在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小巷里,垃圾遍地,还有血迹铺在墙上。
林初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用蜘蛛丝粘在墙上的书包,顺着楼梯几步爬进一座破旧小楼。富人区里同样有穷人,这里大概就是他们的聚集地,浓重的烟味,闻道就会让人致幻的药剂,一个正在欲仙欲死的吸毒人,正在床上挥动手臂。
林初一个手刀,就把吸毒男打落九霄云外,又用被子把他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