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复制红色词条,宋阿糜的来信!

这天。

随着侠客行名满长安,冲散了一丝魔王笼罩在长安城上空的恐惧。

而卢凌风也受到鼓舞。

不顾伤势从鬼市而出。

直入大理寺,准备一鼓作气再探诡案。

而这一去大理寺。

便见到了此时刚成为代大理寺少卿的苏无名。

说起来,

这俩师兄弟于一年之前的长安红茶案相结识。一年时间,两人经历了诸多诡案,所获功劳无数。

结局却是自己升职,苏无名被贬。

如今再见,怎能不令人唏嘘。

两人一番热切攀谈。

而樱桃也拉着裴喜君的手,闺蜜之间许久未见,也有自己的话题。

不过,在询问道费鸡师为何没跟来的时候。

卢凌风解释道:“哦!王麟送了他一套新的宅子,带店铺的那种,他这会儿怕是正的搬家呢,毕竟,能在长安市内营业,谁愿意去哪冰冷阴森的鬼市?”

苏无名:“王麟?可是那麒麟子王麟?”

“怎么?你认识?”

“不认识,只知道此人擅长作诗,做文章,亦擅长编曲作歌,是个了不得的人才!”

卢凌风:“没想到你你苏无名既对他感兴趣?”aosu.org 流星小说网

“我当然感兴趣,我们文人想要青史留名,靠的不就是能够传唱后世的经典文章?而这样的文章,那王麟竟能信手拈来,而且句句经典!这种人绝非一般人,乃是天人!苏无名只恨相见恨晚,身在乾陵无法与其结识一二!可悲可叹!”

“哦?没先到你对他评价这么高,不过,我想你很快就要见到他了。”

“怎么说?”

“公主许他大理寺办案特权,只要在这大理寺,他便能见官大一级……!”

“嘶!”

苏无名倒吸一口凉气:“不得了!!”

…………

王麟这边。

在鬼市与卢凌风等人分道扬镳之后。

他便带着费鸡师,给费鸡师安排了个院子。

长安城内的地价说贵也贵。

一座院子随随便便也要个500贯钱左右,而大约换算的话,一贯钱等于现代2000块,也就是说一个院子足足一百万。

(1贯钱=1000文钱≈1两银子(0.1块银铤)=0.1两金子)

这可是一笔大数目。

但王麟是谁。

且不说有富婆马夫人的钱袋子资助——一匹上等马官方定价30贯左右,即三块银铤,而如同汗血宝马这种级别,叫价千金都不为过。

早年间他通过文抄公的做派,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满。

值得一提是的。

原本说是送。

但费鸡师说什么也不要,只说是房子再好在满意,他租就行。

王麟笑了笑,最终给费鸡师算了最低每月500文的租钱。

不大不小的院落中。

鸟语花香,假山假水,风景宜人。

费鸡师此刻踌躇满志。

该说不说。

他之所以愿意来长安。

便是贪图这长安的繁华。

所以即便是在鬼市窝着,他都想在这里落脚。

而长安纸贵。

这里的一间房子,甚至是一个独属于自己的药铺,都是费鸡师一生的追求。

原以为这辈子都没戏了。

但谁成想。

梦想竟被轻易实现!

一时间。

费鸡师傻傻的站在原地,仍感觉如梦似幻,不太真实。

就当费鸡师陶醉在这喜悦中之时。

却听到了有人敲门的声音。

“来了来了,是王麟小子吗?是不是落了什么东西?”

然而。

一打开门。

却是一位面容姣好,穿着齐胸衫裙的的少女。

“费神医是吗?我可听麒麟子说了,这里住着一位手段高明的费神医,虽然穿着邋遢,但却是药王孙思邈的得意门生,呦,是你嘛?”

“是我是我!”

“太好了,我需要看病!”

“来来来,去前堂。”

很快,

这妇女药到病除,满意离去。

费鸡师美滋滋的收下铜钱,感慨道:“到底是达官贵人多,这汤药费,是真给啊。”

很快,又有几人慕名而来。

“我是听王麟介绍的,说有神医在这座馆!”

“我也是,神医我头疼!”

忙碌了小半天。

好不用意客人都走光了。

费鸡师难得空闲。

“是费神医吗?”

“看病?”

“不是!送烧鸡和长安醉的!”

费鸡师一脸茫然但看着香喷喷的烧鸡,和美酒长安醉也是饿了馋了。

但,

他觉得应该问清楚:“伙计,你确定给我送的?我可没订什么烧鸡。”

“哦!是王麟向我们醉仙楼的老板订的,烧鸡每天一次,酒呢,三天送一次,足足付了一年的钱呢,麒麟子还说了,滴水之恩当以涌泉。”

…………

【叮,费鸡师好感度上升至100!】

此时。

王麟正在酒楼隔间里饮酒。

忽而听到系统提示。

他愣了一下。

随即喜上眉梢!

真是意外之喜!!!

他之所以这样安排费鸡师。

盖因为接下来的瞒天过海之计。

尽管那日在鬼市,马夫人以全遮脸的头罩式面纱遮盖住了整张脸,并且说话也刻意掩饰了声线。

按道理,就算马夫人站在费鸡师面前,他也认不出来。

但,这多少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漏洞。

所以。

是漏洞就得补。

接下来,

在案件结束前,费鸡师绝不会跟马夫人见面。

【叮,你有可复制的词条,(红)药王体!】

他迫不及待的打开窗子。

远眺向费鸡师。

【叮,成功复制红色词条:药王体!】

当红色词条加持肉体的这一刻。

一股酥酥麻麻,飘飘欲仙的感觉由内而外的散发。

同一时间。

王麟只觉得自己腰上的伤口发痒,他连忙拆开衣服,拆开包扎,肉眼可见的,那狰狞的伤口在愈合。

就在这时,浑身血宝沸腾。

这药王体居然调动宝血,在眨眼之间,伤口已是痊愈!

牛逼!

居然还能这样配合?

不过仔细看药王体介绍,它每次愈合伤口,吸收的是残留在体内的药理之道,何为药理之道?费鸡师常年与药草为伍,吸纳进入体内的草药之气便是药理之道。

而宝血本身就是一道极品的‘药材’。

从中获取养分,效果很快更出色!

王麟随手拔出匕首,给自己来了一刀。

果不其然。

短短一个呼吸,伤口尽数愈合!

【宝血】+【药王体】,这两词条适配度太高,已经达到了1+1远大于2的效果!

正在王麟感慨之时。

突然。

房门被敲响。

很快。

一个中年精明男子进入屋内。

“大人!这是这个月的卖书钱,总共十块金饼!”

王麟收下金饼。

突然询问到:“阿糜在寒州可安好?”

“安好!当然安好!大人,你看,这便是咱们在寒州分店的店长,宋阿糜的汇报信,上面详细记载了这半年来寒州的所有相关事宜,您过目。”

王麟点了点头。

接过信件。

看着上面娟秀的字体。

陷入了沉思。

他是琅琊王氏的后人,按理说出身也算名门,但奈何到了隋唐时期,琅琊王氏逐渐衰落,辉煌不再。

于是。

十岁那年,为了补贴家用。

他决定用脑海中不时的,多出来的另一个世界的知识,来谋取钱财。

那时候。

他见书铺中一些描写爱情类的小说很是风靡。

于是。

他从红楼开始当文抄公。

并动用家里的钱财,开了一家书铺——题名平安。

也是那段时间。

他的书开始风靡大街小巷。

隔年。

他在寒州开书铺之时。

意外遇到一个农户家的小女孩进城讨生活。

见小女孩聪明伶俐,很有仙气,却又困顿于生活很是潦倒。

于是,他自作主张将其收纳为弟子,教其读书认字。

在一年之后,他离开寒州之时。

便将店铺交由女孩打理。

只是。

小的时候无意做的一件事。

却没成想。

种下了一份因果。

因为此女便是宋阿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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