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2章阿笠博士开车是谋杀

少年侦探团对着急转的局势,非常不理解,怎么两个歹徒只是协助调查,阿笠博士倒是先被关起来了呢。

工藤新一擦了把汗,这事情能怪谁?

就算他不是学生江户川柯南,就算他是高中工藤新一,他也是没办法拿汽车驾照的未成年人。

他只知道,车辆定员,否则是超载。

阿笠博士的甲壳虫车,最初定于定员是三个,两个大人一个孩子,也就是三口之家。

后来变成四口之家,也就是两个大人两个孩子。

再后来变成五口之家,也就是两个大人,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小孩子。

有的国家,为此定员是四个人,因为后排塞不下三个西方成年人,有时候甚至一个都坐不了,嫌矮了。

也就是在国内,由于身材的关系,可以放宽到五个人。

而安全带的问题,他真没有留意。

只知道车上的人要系好安全带,要求司机要系好安全带。

其他人,尤其是后座的人,似乎没有规定一定要系安全带。

至于儿童,他之前没有那概念,没有在意,只觉得等以后考驾照的时候再说不迟。

谁能想到啊,他一个高中生居然会变成儿童!

……

交警打电话给各个孩子家里,没有在电话里多说,只是让他们马上过来接人。

至于一个个送回家,那是不可能的,汽油费是公款,没这笔预算,也不可能拿到。

就连电话费都得省着,所以还是面谈比较好。

……

另一边。

毛利兰接到警方的电话,连忙打电话给毛利小五郎,结果太吵了,实在说不清楚。

没办法,毛利兰亲自去町工厂找毛利,结果发现里面没人。

毛利兰很疑惑,翻找电话号码,打电话给了黑泽阵找人。

黑泽阵接到了电话,让她在十路口处等一下。

毛利兰挂断电话,就回到路口处等。

不久之后,发现斜对面的一座房子里,有三个人出来了。

毛利兰数了一下房子,恍然大悟,那是鱼冢三郎的家。

鱼冢三郎上午就毛利小五郎喊走了,原来是一直在他家。

毛利兰越过马路,迎了过去,发现正是鱼冢三郎和木田今朝,两人扶着她老爸。

“鱼冢先生,木田先生,晚上好,真是麻烦你们了。”

“兰,嗝!”毛利小五郎从中午喝酒到现在,能说出话来,就不错了。

“晚上好。”伏特加鱼冢三郎挥手,也是醉醺醺的。

木田今朝好奇,“没关系,这么急急忙忙的,又怎么了?”

毛利兰头痛,“多摩的警察署说,柯南在他们那边,让家里去接人。”

木田今朝更好奇,“警察署?那我跟你去吧,毛利这状态,能把警察气疯掉。”

毛利兰大喜,“那真是谢谢您了。”

伏特加把毛利小五郎递给毛利兰,“行,那你们去,我走了。”

木田今朝担心,“鱼冢,你能行吗?”

“我没事,我还能走,拜拜。”伏特加摇摇晃晃的走了。

木田今朝挠头,“算了,小兰你先扶着你爸爸,我把这位送回去再来。”

“好的。”毛利兰也是头痛,感同身受。

……

不久之后,木田今朝跑回来了,叫了辆出租车,前往多摩的警察署。

木田今朝好奇出了什么事情,但毛利兰也不知道,也只能等着了。

途中,没话找话的介绍了毛利小五郎的情况。

上午接到一千瓶洋酒,摆好以后就喝上了。

然后把町工厂的人也叫了过去,陆陆续续的就都去了,在那边唱歌跳舞开派对。

本来晚上要吃大餐的,也就改成匹萨和炸鸡了。

毛利兰听得忍不住询问,“我爸爸喝了几瓶?”

木田今朝笑道:“这个不好说,反正从中午到现在,一共开了五十五瓶各种葡萄酒酒,以你老爸的酒量,还有现在的状况,至少灌了四升酒下去。”

“我的天!”毛利兰捂脸。

……

多摩的警察署。

警察对毛利小五郎的醉酒状态也是没办法,好在他现在是著名侦探。

也就由毛利兰代毛利小五郎签字,领走了江户川柯南。

警方说明情况,让他们回去考虑,是不是要起诉阿笠博士。

不是刑事,是民事的非法对待儿童。

至于刑事上的涉嫌危险驾驶,那罪名已经跑不掉了,等着上裁判廷。

如果不能判缓刑,那就得去坐牢,刑期是三个月到一年。

毛利兰听得目瞪口呆,连忙去打电话给妈妈妃英理咨询。

妃英理听完,哭笑不得,“这是阿笠博士自找的,所谓危险驾驶,就是安全带问题。”

“安全带,不仅仅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别人的利益。”

“如果发生车祸,司法鉴定以后,认为是没有安全带,致使本来不该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出现了人员伤亡。”

“那司机就涉嫌危险驾驶,然后再判定各方的责任。”

“如果责任在死伤者自个儿,那么就跟司机无关。”

“因为目前的法律,没有硬要求后座乘客使用安全带。”

“就比如,没有要求公交车配安全带,你乘坐公交车,不用系安全带。”

“但出租车后座上配有安全带,虽然不是总有人使用,但也有不少人会用。”

“换句话说,就是自愿原则。”

“如果司机提醒过,但后座的人就是不听,司机也没办法。”

“只要证实了这一点,哪怕只是司机单方面这么说,那他也能脱身出来。”

“而这件事情里,阿笠博士作为成年人,作为拿着驾照的司机,他应该知道要系安全带。””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他后座上坐的是三个儿童。”

“如果是三个成年人,他们不系安全带,出了事情,他们自个负全责。”

“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无法选择。”

“所以,阿笠博士必须给儿童系上安全带,否则出了事情,就是他负全责。”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更有甚者,他是后座上连安全带都没有,就敢带着三个孩子上路。”

“他可以说,他拿驾照时间早,当时没有那种规定,车子也是本就没有安全带。”

“但那不是理由,那种话在裁判廷上说出来,后果就是罪加一等。”

“因为作为一个司机,必须了解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

“一些知识,也许驾照考试都不会考到。”

“但那些法规都在那里,出了事以后,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

“所以,阿笠博士属于明知故犯。”

“在警方看来,阿笠博士这事情完全可以被列入故意杀人罪。”

“啊?啊!”

毛利兰傻了,开个车而已,竟然成故意杀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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