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纪云蘅站在街边一处十分不起眼的地方,正盯着面前不远处那个踢沙包的小孩看。

赶上早集的时间,街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少,叫卖的喧哗声不绝于耳,寻常百姓都有自个要忙的事情,鲜少有纪云蘅这样,一大早就站在街头,像是在等什么。

倏尔,那玩耍的小孩脚上一个用力,将圆滚滚的沙包踢到了纪云蘅这边,小孩顺着沙包看过来,一下就看见了站在边上的纪云蘅,马上脸色大变,迈开步子来追沙包。

然而已经晚了,那沙包滚落在纪云蘅的边上停下,被她一个箭步冲上前,抓起沙包扭头就跑。

鬼鬼祟祟等了许久,就是为了这一刻。

纪云蘅一口气跑出老远,身后的小孩追不上,眼看着沙包被带着远去,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引来了爹娘的安抚,说不过是捡来的东西,等去了集市再给他买别的之类的话,不过很快被纪云蘅跑在身后,听不见了。

这个圆滚滚的沙包,其实是纪云蘅自己做的。

她将几块旧衣裳裁下的布缝在一起,里面灌满了沙,再串了几条细绳子编织成的穗子,就成了一个简易的玩具。前几日上街的时候她拿在手中玩,不慎掉落在路边被那小孩给捡起来,纪云蘅上前讨要,却被小孩的父亲凶了一顿,她害怕挨揍,也没敢继续要。

这几日她日日早起,终于在今日逮到了机会,拿回了她自己的东西。

虽然已经被踢得脏兮兮的,但纪云蘅不介意,她回去洗洗就是了,失而复得总是让人高兴的。

她一路小跑,深入集市之中,在街尾处停下——那里已经站满了人,皆是排队来卖猪肉的。

见了纪云蘅,善谈的妇女笑眯眯道:“小先生,今日倒是来得早。”

纪云蘅并未立即回答,先是蹭了蹭鼻尖冒出的细汗,再喘了两口气,这才望着那说话的妇女,慢吞吞地回答:“我每回都比薛叔来得早。”

旁处的几人跟着笑了,一道埋怨起薛久为何还没来。

正说着,人就到了。

薛久是个魁梧的汉子,四十余的年纪,一身腱子肉,是这条街上有名的屠夫。

他不养猪,只卖猪,且还是卖一日,休四日。按理说没有这样做生意的人,但薛久偏偏如此,概因他的猪肉是要从外地买来,这一来一回的时间,正好是三日半,再余下半日杀猪分肉,于是也只能四日一开张。

他的猪肉也不知是从哪买来的,与泠州当地不同,皮毛并不是黑色的,反而是浅浅的粉色。吃起来不仅软嫩,还没有半点肉腥味,因此就算他的猪肉比别家的贵一些,也还是极受欢迎,每每到了卖肉之日,这地方就早早站满了人排队等候。

薛久在集市城租了个小铺子卖肉,却大字不识一个,于是雇了纪云蘅当他的账房先生,负责记账,这也是为何那些人称纪云蘅为小先生。

纪云蘅今年十七,肤色润白似玉,猫儿一样的眼眸像是被浓黑的墨汁染过一样,与白皙的肤色相称,是单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漂亮的模样。她左眼角下面一颗黑色小痣,平添些许精致,长发如上好绸缎一般,简单系个发带。身上是竹青色的长裙,如同刚劈开的竹笋,水嫩得令人眼前一亮。

这样模样标致,性子又温润的姑娘,又写得一手好字,在寻常人家之中已经算是顶天的条件了,年龄一到,怕是门槛都会被媒人踏破。

然而多来薛久这里买几次肉的人都知道,这小姑娘是个脑子有些问题的。

她记账的时候瞧着还算正常,若是停下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时而自言自语,若是有人与她搭话,她反应也极慢,回答更是大多时候都对不上别人的问题,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没人将说亲的心思打在她的身上。

薛久推着车来,众人一哄而上,已经开始争抢猪肉了。他与旁人闲说了几句,来了纪云蘅边上,笑着说:“佑佑今日这身衣裳好看,瞧着精神。”

纪云蘅往前两步,说:“薛叔,我今日又比你来得早。”

“好,今日的十文还是你的。”

这是薛久雇佣纪云蘅时定下的规矩,每次开店卖肉都会额外备上十文钱,若是纪云蘅来得早,那十文钱就是她的。

许是薛久每回开店都要准备很久的猪肉,所以基本是纪云蘅来得早,十文钱总是落在她的手中。

薛久边笑边开了小铺子的门,先是搬出了桌椅和笔墨纸砚,让纪云蘅坐下来开始准备记账,再将里面挂肉的架子搬出来,挂上一些提前分好的肉。之后便是菜刀,秤砣,抹布之类的东西,一一备齐了就开始磨刀。

刷刷的声音极为清脆,薛久磨刀时,胳膊上的肌肉高高隆起,单薄的夏衣紧绷起来,哪怕是经常做些重活的男人,也不及他这一身的硬肉瞧着吓人。

众人耐心等着,没人开口催促。

等他磨好了刀转头一看,纪云蘅端坐在桌前,也已经研好了墨。

薛久招呼一声,将菜刀往案板上一剁,开始卖肉。

他的生意向来红火,又是四天卖一次,挡不了别人的财路,是以相当顺利地就将大半猪肉给卖了出去,等一早排在此处的人都买了肉离开,薛久的肉摊才逐渐清静下来。

纪云蘅写字漂亮,记账的本事也出色,一笔笔卖出去的账目被她记录得整整齐齐,就算薛久不识字,她也没有任何敷衍。

肉摊上的人没剩几个,其中有个年轻的男子,身上穿着绣有“涟漪楼”三字的衣裳,正靠在肉铺边上的桌子与薛久闲聊。涟漪楼是个酒楼,算不上极其奢华,但在泠州也小有名气,这男子就是涟漪楼的伙计。

“……十日前就到了。”

纪云蘅记完了账,搁了笔,就听见那伙计的声音传来,于是侧目过去听些闲话。

“皇上这次就带了几个受宠的妃子和朝中大臣,住在九灵山的行宫里,山上山下重兵把守,莫说是闲杂之人,怕是连只野鸡都进不去。”

薛久擦着菜刀上的血,询问,“皇上来泠州是为何事呢?”

“听说是避暑,今年的夏太热了,咱们这边都如此,京城那边就更是要命。”伙计忽然左右张望一眼,压低了声音,凑近薛久说:“薛老哥,我跟你说个旁人不知道的事。”

“哦?”

“皇上这次来泠州啊,只带了皇太孙这么一个皇嗣,是前几日才到的。传闻这皇太孙极得皇帝的宠爱,性子无常,咱们刺史大人的嫡子为他设了接风宴,还特地从游阳找了数十位歌姬,老哥你可听说过游阳?”伙计的笑容染上些许暧昧,挑着眉看着薛久。

晏国的男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游阳,乃是出了名的温柔梦乡。传闻那里的瘦马个个都才貌双绝,闭月羞花,寻常人根本连面都见不到,许多男子都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前去一睹天下美人的风采。薛久却好似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只问:“那皇太孙可去了?”

“自然是没有。”伙计耸耸肩,“这寄出去的拜帖,太孙殿下连个回信都没给,让刺史家的少爷白白搭了空的戏台子,戏没唱起来不说,还让许多人看了笑话,十足下了刺史大人的面子,恐怕也只有太孙殿下敢如此了。”

泠州被称为晏国的“凤眼”,与京城合称为龙凤之地,坐落在龙脉之上,四通八达,百年来富裕不衰,出了很多能人。

泠州刺史周文皓是皇帝亲任的重臣,虽说是正三品的官,但远比晏国其他州府的刺史要得重用,便是当朝王爷也要给他几分薄面。周家嫡子设宴款待皇太孙自然是周文皓的授意,而皇太孙却理都不理,等同说是打了周文皓上赶着奉承的脸,让人看笑话。

薛久切着猪肉,状似无意地问:“这皇太孙连咱们刺史大人的面子都不给,竟能行径如此张狂,不怕被朝中大人们诟病?”

“老哥,这你都不知?”伙计夸张地喊了一声,似对他消息闭塞表示惊讶,“太子殿下去得早,皇太孙便是皇上亲自教养长大的,七岁时得了册封,皇上膝下五个皇子,储君之位到底还是落在了这太子殿下唯一的血脉头上,光是听他的名字,就知道皇上对他的疼爱可见一斑了。”

“那太孙殿下叫什么?”薛久问。

直言皇嗣名讳是大不敬之事,但这里是民间的闹市,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嘈杂至极,谁也注意不到这里的闲聊,那伙计犹豫一瞬,就低声道:“许君赫。”

许,既是皇姓,也表期望,准许。

君,既指君王,也可表天下;赫,则是灿烂盛大之意。

这名字一定下来,便是天下皆知的储君,显赫无比。

薛久不识字,不懂其意,自然不明白这名字究竟有多么能体现出皇帝对这位皇孙的疼爱,没吱声。

纪云蘅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那皇太孙再如何得宠,如何狂妄,也都与她没有关系。眼下没有账目可记,她无所事事地乱看,目光突然落在前方的空地上。那里不知道何时来了一只小狗,瞧着约莫才几个月大,一身卷卷的毛脏兮兮的,堪堪能看出原本是白色。小狗坐得端正,一双眼睛跟葡萄似的又黑又圆,正歪着头与纪云蘅对视。

“皇太孙这次来泠州,就好比是龙珠落了清水池。”

酒楼的伙计说完这句话,闲聊也结束了,他费尽口舌说了半天,就是等着猪肉摊上没什么人了,再将那些别人挑挑拣拣剩下的猪肉以低的价格买走。薛久看他说了那么久,让他杀了一回价,把剩下的肉便宜卖给了伙计。

酒楼伙计走后,薛久开始收摊,就听纪云蘅的声音慢慢传来,“薛叔,龙珠落了清水池是何意?”

薛久动作一顿,抬头去看纪云蘅,回道:“就是岸上所有人都盯着呗,那些个皇权贵族与咱们无关,闲话你听一听就好,别放心上。来,给你结今日的工钱。”

他丢了手里的抹布上前,也不问今日卖了多少,从钱盒子里数出了六十文,用线串起来给了纪云蘅。她的工钱是五十文一日,多的十文是纪云蘅比薛久早到而得的。

纪云蘅接了钱道谢,对薛久说了今日的收入,对比上次多了几十文,账本合上之后递给了薛久。

薛久也不翻看,将东西搬回铺子里,来回几趟就看见纪云蘅还没走,正呆呆地蹲在一边,看着一只小狗。

他随手丢了一块碎肉给小狗,又说:“佑佑喜欢,就带回家养着。”

纪云蘅看着欢快地摇着尾巴的小狗,并未说话,等薛久又收拾了一阵,她才出声:“养不活的。”

她语气里倒没有多少遗憾,像是很平静地陈述一件事实。

集市人来人往,它是没人要的小狗,纪云蘅是没人要的小孩。

薛久笑着劝道:“一个小狗能吃多少?你从指缝里漏下点吃的就能养活了,以后我留些肉让你带回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薛久的话,那脏兮兮的小狗突然蹦跶到纪云蘅的脚边,用力地甩着尾巴,往她的腿上蹭。长那么大,纪云蘅还是头一次遇到亲近她的小狗,加之薛久在那边还说着小狗皮实,随随便便就能养大,她到底是心动,蹲下来将小狗抱起。

小狗崽就乖顺地缩在纪云蘅的怀里,用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指,皮毛虽脏乱,摸起来却柔软,小小的身体几乎溢满了热情,用力地蹭着纪云蘅的手心。

纪云蘅摸了一阵,将小狗放了下来,说:“你没人要,我也没人要,你跟我走吧。”

狗崽子就跟在她身后,走回了家。

纪云蘅走后,薛久也收拾完了东西,正待锁门时,隔壁卖杂食的老板攥着一把瓜子就过来了,“薛老板倒是阔绰,打哪找来这样标致的小先生,记账不过一个时辰,就给了几十文。”

薛久挂上锁,憨憨一笑,“是我远房亲戚留下的孩子,她母亲当年生她的时候受惊早产,孩子落地身体就弱,脑子也痴傻,早些年又死了双亲,我瞧着可怜,照拂一二。”

“哟,那是挺可怜。”隔壁老板应了一声。

薛久却不再回话,他与旁人向来不多聊,让人有心攀谈也无法接近,每回就是推着猪肉来,卖完就走,一刻也不多留。

纪云蘅走了半个钟头到家。

纪老爷虽然是个八品小官,但宅子倒置办得不错,远离闹市,坐落在茂密的林子前头。而纪云蘅的住所就更为偏僻了,在纪家宅子的最后的一个角落中,原本是库房,后来因为位置偏僻不好取物,就废弃了。自从纪云蘅母女搬进去之后,那里就改成了寝院。

这偏僻的角落除了平日里送饭菜的下人便无人会来,常年的无人问津,也就没人察觉角落的侧门因年久失修早就无法闭合,被纪云蘅挤开了一条缝,每日就这么进出,从未被人发现。

她进了院子后,将身上的衣裳换下来,挂在后院的绳子上晾晒,散一散上面的血腥味。正洗手时,门外来了下人,敲门扬声道:“大姑娘,今日四姑娘及笄,夫人传唤你去前院参宴。”

说完也不管纪云蘅应没应,径直走了。

纪云蘅洗完了手和脸,又将有些松散的头发重新整理了一下,回头叮嘱小狗乖乖待在院子里不准乱跑,这才出门前往前院。

正逢夏季,草木都旺盛生长,这地方多年无人打理和走动,倒是让满地的花草盛开,形成了别样的景致。

纪云蘅是从出生起就住在纪宅的,但出了那小院之后,对其他地方都很陌生。寻常情况下,她一年里只能出来一次,就是过年的时候。

当年她母亲在纪家出的事不体面,但纪家却留了母女一命,以体弱需要静养为由给关在了这角落的小屋中。纪云蘅随母亲搬进来,一住就是十多年,母亲去世后只剩她自己。后来纪老爷抬了偏房为妻,小她两岁的妹妹成为家中嫡女,而纪云蘅这嫡长女也早已名存实亡。

只不过纪老爷是家中嫡长子,过年时需办年宴,届时分家的几房都要回来,为了维护官老爷的面子,纪云蘅每年都要参加年宴,不至于让其他几房看了笑话,也免于传出纪老爷苛待嫡长女的流言。

纪云蘅赶去前院时,各房的宾客已经来了不少。纪宅并不大,前院站满了人,中间隔了游廊,将男女宾客分开。

纪云蘅穿过人群进了厢房,里面正坐着纪家主母和其他几房妯娌,孩子倒是不少,将原本就不大的暖阁坐得满满当当,略显拥挤。纪云蘅在小院里关了太久,每年只出来一回,因十几年前的旧事也没人愿意跟她说话,是以对那些兄弟姐妹,她也极为陌生,甚至叫不上名字来。

临门的几人瞧见她进来了,不过是随意地看了一眼,无人主动招呼,站在两边伺候的丫头也跟看不见似的。

宅中所有下人都知道嫡长女不受宠,当家主母又不是她亲娘,自然没人对她献殷勤,得罪了主母才没好果子吃呢。

纪云蘅像误入厢房的小猫,没人在意她,她就自己找了不起眼的地方站着,用一双漂亮的眼眸左右看看,安静乖顺。

前面主母与妯娌们聊得正欢,其他人不说话,她们的声音就清晰地传了过来。

“听说大伯哥前些日子忙得很,可是在操办刺史宴请太孙殿下的接风宴?”

纪家主母名唤王惠,堪堪四十的年岁,膝下一儿一女,面容没了年轻时貌美,但多年来悉心保养,养出来几分端庄雍容。她闻言便笑,“哪儿听来的传言,老爷官职不高,哪有能耐去操办那些事,左不过是跟在其中帮忙搭把手而已。”

“嫂子说笑,谁不知泠州的官老爷器重大伯哥,官职有什么要紧,哪日办成大事,升官不过一句话的事儿。”二房夫人凑近了王惠,声音压低了些,“昔日那些龙子龙孙远在云端之上,看不着也不敢肖想,如今幼龙来了泠州地,到了跟前,那是不是……”

后面的话不知是没说还是将声音压得更低了,纪云蘅没听见,她转眼过去,就看见几个妯娌几乎将头挨在一起,眉眼间的盘算几乎溢出来。

纪云蘅看不懂这样的神色,费劲地琢磨着今日能不能在宴席上吃上一口,若是吃不着,下人也不会给她送饭,怕是要饿一顿了。

“少胡说,那天潢贵胄也是我等能肖想的?皇太孙是什么人,岂能你想见就见,周大人的嫡子设宴拜请都没得他一句话,更何况是我们这等贱如尘土的身份。”王惠口中虽在贬低,嘴角的笑却压不住,果然话锋一转,又道:“不过老爷昨儿才跟我说,这次皇上来泠州带的随行大臣中,也带了不少世家子弟,老爷倘若有机遇接见一两位大人,再带着远哥儿在世家子面前露露脸,见见世面,于纪家来说就是天大的幸事了。”

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得意,毕竟放眼整个纪家,也只有纪老爷或有机会接见那些京城来的大人,其他几房的男人都高不成低不就,连官署都进不去,更别提在那些大人面前露面。几房夫人一时心思各异,纷纷谄媚起来,精心巴结,只盼望纪家大房一飞冲天能带着她们跟着享福。

厢房吵闹一阵,门口丫鬟通报,是纪老爷带着四姑娘来了。

这四姑娘正是今日及笄宴的主角,名唤纪盈盈,是纪家最为得宠的女儿。听了通报后,房中的人都站了起来,王惠往前迎了两步,就看见纪老爷带着纪盈盈进门来。

父女俩是在门口遇上的,进门时纪盈盈正在向父亲撒娇,说是看中了新的头饰,央着父亲给她买。纪老爷笑得满脸慈爱,宠溺女儿自然是有求必应,满口答应说买,房中妯娌立即应和起来,赞誉纪老爷疼宠女儿,又说父女情深。

纪盈盈向几房夫人行礼,挨个叫了个遍,连同其他孩子也一并称呼,唯独到了纪云蘅这里,她目光只略一停,便轻蔑地转开了,眉梢间流露出的那么一点情绪,都写满了不待见。

纪老爷自然是也看见了,也并未搭理,他已有许多年不与纪云蘅说话,就算是在年宴上瞧见了,也懒得问一句近况,连装模作样都不肯。

若不是父亲临死前的遗言,要他起誓绝不休妻,否则当年的事一出,他就直接让人绑着前任正妻沉塘,再将幼年的纪云蘅乱棍打死了。

不过这些秘辛往事,旁人并不知,纪家瞒得极好。

众人都只以为嫡长女是因为脑子痴傻不得宠,便不觉有异,很快就笑在一处,其乐融融。

纪云蘅站在角落处,不会再有人将目光落过来,她像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明明是个活生生的人,却比不得一只虫子惹人注意。

她抿了抿唇,觉得这人满为患的吵杂厢房里有些闷热,让她心口闷闷的,很不舒服。

及笄宴办得隆重,仪式忙活了大半日,纪盈盈像是众星捧月一般站在人群里接受众人的赞誉祝贺,收了许多华丽精致的礼物,风光至极。

而纪云蘅站在人群里等了许久,双腿都站疼了,又饿得浑身发软,等到结束时果然没能吃上一口菜。

她踩着傍晚的夕阳回了小院,见太阳已经落山,再想出去买些东西时间也不够了,便只好扛着饿睡一晚,明早再出去买吃的。

接下来的几日薛久不卖猪肉,纪云蘅闲着无事,给小狗洗得香喷喷的,从脏兮兮的小狗变得白白净净,被她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纪云蘅又洗干净了自己的玩具,抱着小狗一同玩耍,再给狗崽取了个名字,叫学学。

闲了几日,又是薛久卖猪肉的日子,纪云蘅起了个大早出门,忙活了一上午后回去睡了个午觉,下午出去一趟买了些东西打算也给学学做个新玩具,回到家时正是日落。

回到院里时,小狗正卧在树下睡觉,纪云蘅买了个肉饼,去院门口拿了今日下人送来的晚饭,然后坐在小狗身边吃,将里面的肉馅抠出来放在小狗面前的碗里,自顾自先聊起来。

“今日我又比薛叔早到。”

“他今日少挣了二十五文。”

“晚上送来的饭不好吃。”

絮絮叨叨的声音渐渐传入耳朵,许君赫原本还迷糊睡着,被这莫名其妙出现的声音吵醒。

意识清醒的一瞬,他的怒火也跟着烧起来。

他身边从没有宫女伺候,更厌恶有人在他睡觉时打扰,哪个若是在皇太孙睡觉时惊扰了他,待他醒来发怒,整个东宫的宫人都要跟着遭殃,所以许君赫入睡时,周围一个宫人都不留。

眼下竟不知是哪个不怕死的,跑来他的床头说话。

许君赫怒而睁眼,凶戾的眼眸如锋利的钢刀,往面前人的脸上刮去——就看见一个身着杏色衣裙的小姑娘坐在面前,正笨拙地将肉饼里的馅抠出来,往他面前的破碗里放。

那小姑娘一抬头,露出水润清澈的眼眸,欢喜道:“学学,你醒了?快来吃饭!”

许君赫表字良学,听得这个称呼,当下竟是没能察觉周围环境的不对劲,怒火烧了天灵盖,立即大声呵斥一句大胆!

却不承想,一出口的声音变成了清脆嘹亮的两声狗叫,“汪汪!”

你找死!

“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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