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开阁为恨天有我地有环万赏加更

赤子丹心绯红而又透明的酒液入喉,不仅浑身都涌起了一股燥热的暖流,并且有一股莫名的热血激荡在胸口,似乎不吐不快。

溢价超过三成购买来的赤子丹心,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也就这样了!

在拥有自己的肉身,成为混沌魔神之前,真正的热血这种东西···不属于林溪这个天魔。

现在的林溪,出入已经极为奢靡,除了依旧练刀不缀,且刀不离身之外,林溪的就像是被这花花世界迷乱了双眼一般,享受着财富带来的快乐。

不得不说,有钱人的快乐,一般人真的想象不到。

即使是修行者,一个有钱的修行者,和一个穷逼修行者,看到的修行世界,也是决然不同的。

随着《赌经》带来的财富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其背后的‘主使者’,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人所知。

曾经的飞云刀霸陈兴霸,虽然令人意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真正让人惊讶的,是绝刀白凡。

在很多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大器晚成的典范,也是一个一朝改道,便腾空而起,青云直上的典型。

因为林溪的‘激励’,许多在原本的‘道路’上没有天赋的修士,纷纷改换门庭,想要像林溪这样,通过改变道路来改变命运。

然后···命运就会对他们施以毒打,很明确的告诉他们,弱鸡就是弱鸡,无论是换了什么道路,都是弱鸡。

跨界成功,是属于天才的专属。

真正的凡人,必须用数十年如一日的辛苦和汗水,扎入某一个行业里,不计成本的去努力和投资,才有可能稍稍撬动命运的壁垒,获得一点点对天才而言,微不足道的回报,来获得在这个世上,继续艰难生存的资格。

激励了一批人,也坑了一批人的林溪,再次用事实,陈述了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沉重的真相。

他再一次的成功了。

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赚取了巨额的财富。

买《赌经》看《赌经》,已经成为了整个苍云城,新的文化现象。

那些本就已经手头不太宽裕的赌徒们,还必须从自己的赌资里,压缩出一小部分来,去购买时常更新的《赌经》,以免错过让自己一夜暴富的机会。

“琅嬛玉仙楼的柳仙,还是没有准备招客么?”林溪对陈兴霸问道。

陈兴霸一愣,然后犹豫了片刻,这才说道:“倒是有点眉目了!”

“听说···雷州的那位薛慕白就要来苍云城了,柳仙早闻其名,有意开阁,吸引薛慕白前来一会。”陈兴霸说道。

林溪听到薛慕白这个名字的时候,明显一愣,觉得有点熟悉。

再一想,这才恍然大悟。

薛慕白就是老白的全名。

老白···并不姓白。

只是因为他的名字里,带一个白字,并且喜欢一身白,所以才被胡大官人,唤作老白。

须弥和尚,也是跟着一起叫罢了。

老白青云榜三十二名,林溪现在青云榜十二。

按道理,名头应该比老白响亮。

但其实,不是这么论的。

青云榜代表的是修行界后起之辈的潜力、实力、战绩。

并不代表了一个人真正的名望和地位。

老白排名第三十二,有一部分原因是他并不喜好争名夺利,很少主动去挑战排名靠前的青云榜修士。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老白学的太杂了。

他既是音律大家,也是画道高手,更是书法宗师,有名的大诗人。

从‘文’的角度来讲,甚至胜过了白玄。

同时,老白当年,与魔庭圣女的爱情故事,也传扬了三十六州,为人所众知。

如今当初那位魔庭圣女,已经回归魔庭祖庭,接受了上一任教主的传功,成为了新的魔庭教主,功力滔天,为天下少有的渡劫修士之一。

她与老白的身份、实力差距,又给这份爱情,增添了许多‘魔幻’色彩,引得不少人感兴趣。

所以,柳仙想要见识一下老白,实属正常不过。

毕竟,那是魔庭教主的男人。

“没想到,又要遇到一个熟人了吗?”

“不知道,须弥和尚会不会与老白同行。”林溪心中想着。

上次他与须弥和尚的交锋,他占了上风。

虽然之前也被须弥和尚稍稍摆了一道,却毕竟并未有什么损失。

若是再遇到须弥和尚,该如何处之?

“而且···对于须弥的灵魂,我可是还没有死心呢!”林溪冷笑着,然后抬头看向陈兴霸:“我需要一个入场名额,我不管你怎么弄到手,你办成了,我再给你指一条发财路。”

林溪看着满脸堆着笑容,满口道好,满嘴兄弟的陈兴霸,心中却坚硬如冰,丝毫不为所动。

假如···陈兴霸说话的时候,不是一直有一道道名为妒忌、怨怒的负面情绪,涌向林溪,或许林溪还会把他说的话,当真一二分。

老白抵达苍云城的速度,比林溪预想的要快。

就在林溪和陈兴霸,分享了赤子丹心后的第六天,老白到了苍云城。

同时柳仙再度开阁,接待宾客的消息,也传遍了全城。

柳仙是花魁,并且是传闻中,赤子教教主预定的徒儿,她开阁并不是真的引入幕之宾,更多的只是宴请一些倾慕她的人,聚会一番,走个过场。

至于是不是有人,能够入她法眼,真的登堂入室,那便两说了。

而这一次,有人信誓旦旦···这位柳仙怕是保不住了。

她不仅提前传出风声,愿意为薛慕白开阁。

更亲自发了名帖,送往薛慕白处,邀请他参加酒宴。

如此,也引得不少苍云城的本地儿郎,起了争雄之心,纷纷不忿。

暗地里都憋着坏,想要在今晚,让那薛慕白,大大的丢丑。

华灯初上,在白天酣睡了大半的苍云城,在夜晚苏醒过来。

繁华的闹市,还有街道旁,那花枝招展的姐儿们,就成了这夜色里,最美丽的风景。

浓郁的脂粉味,吹到了丽水之上,足以伴随波涛,渡到百里之外。

琅嬛玉仙楼就在苍云城的正南方向,兴安大街的主道正中央。

那仿佛玉山一般的楼,在夜色里,绽放着璀璨的光芒。

大量打扮清丽脱俗,不似凡尘的女子,就行走在这玉山之上,穿梭于玉洞仙府之中,宛如天宫仙子,而不是那做皮肉生意的庸脂俗粉。

大俗即大雅,大雅既大俗。

有时候,一件事俗气到了极致,表现出来的外在形象,或许真的就是这般的雅致和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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