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罪孽(贰)

十月十七日,父亲在杭州通过微信,告诉我母亲有好转。

愿安好。

元安三十一年,春。

艳阳高照,巴哒格朗大草原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大会,草原男儿们骑着健壮的骏马在广阔无垠的土地上飞驰。姑娘们聚在一起,娇艳又不失豪放,像一朵朵美丽的格桑花,让男儿们为之心花怒放。

老者们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谈论着各自年少时浪迹天涯的风光,路过的老妇怀旧的点点头,也在追忆着自己曾经的美貌。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面马儿跑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齐飞翔

要是有人来问我

这是什么地方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这里的人们爱和平

也热爱家乡……”

男儿们在马背上高唱着歌,俊俏的他们让情犊初开的姑娘为之脸红。

在热闹的氛围中,有一个男子十分格格不入,他只披着残破的脏布,灰头土脸,头发披到地上遮住了他的眼,遮住了那双仇恨的眼,瞳孔突红突黑,十分妖艳诡异。

路过的达官贵人怜悯的给他几个铜板,把男子当成没人要的侍从打发了。

男子只是冷漠的看着他们。

“苏曼,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哦。”身着华丽服饰的帅气小伙握着玉笛,另一只手牵着貌美的女孩。

男孩一身贵族气息,举手投足间风雅十足,显然是专门学过东陆的贵族之礼。女孩正处于荷包初放的年纪,宽大的礼服却依旧可以勾勒出动人的身姿。

“乌尼吉雅,这应该是某个汗王帐下的侍从吧,唔,好可怜。”动人的姑娘苏曼怜悯的说道。

“今天是那达慕大会,人神共欢的一天,我们给他施舍几个铜板吧。”少年对姑娘讨好地说道。

少年是草原大可汗的第三个儿子,东陆名为陆松杨,全名叫陆松杨.乌尼吉雅.沁喀嘞。喜好东陆的琴棋书画,不屑草原的打打杀杀,甚至不屑去学,连草原每个男儿都会的骑马拉弓都是个问题。草原人民碍于他是三王子的身份,只能说他是“文曲星”转世,其实在他们看来文曲星就是无用的意思,毕竟草原普遍信奉强大的力量。

“唔,好。”称作苏曼的姑娘拉着乌尼吉雅向那个诡异的男子走去。

“喂,你是哪家帐下的侍从。”乌尼吉雅随手丢了几个铜板,开口问道。

诡异男子终于抬起头,透过长发直勾勾盯着乌尼吉雅,乌尼吉雅被盯得直发毛,连退三步。

红色,黑色,红色……

诡异男子的眼睛不断闪烁红光,又一闪而逝。

“你……你是什么人……妖怪!一定是妖怪!”乌尼吉雅沙哑出声,拉着苏曼就要离去。

苏曼也惊呼出声,差点晕倒在乌尼吉雅的怀里,“乌尼吉雅……我腿软了……”苏曼哆嗦着说道。

嘿嘿……嘿嘿嘿……哈哈哈哈……

诡异男子癫狂地笑着,看着两人的眼神变得狂躁炽热,像是野兽对噬血的渴望,“胭脂的气息……”诡异男子反复打量着两人,“还有……东陆贵族用的熏香……”诡异男子自言自语,脸上的笑容愈发强烈。

“护卫!护卫!擒住他!”苏曼率先挣扎往后跑,一旁的乌尼吉雅赶忙跟上苏曼,边跑边喊护卫。

离他们最近的护卫队急匆匆跑了过来,将诡异男子抵在刀下。

“三王子,擒住了,这是什么人……还在笑……你再笑,我抽你……嘿……还笑……”

百夫长几巴掌扇在了诡异男子脸上,男子慢慢安静下来,冷冽地扫视四周。

“三王子吗,哈哈哈……果然。”男子目光再次落在乌尼吉雅身上。

苏曼听到男子正常的语气,不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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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他声音的酥麻。

“什么果然……”乌尼吉雅眼皮狂跳,显然十分后怕。

“你的身份果然特殊。”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嗅到了你身上的熏香和胭脂的气息。”

乌尼吉雅愣了一下,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狗鼻子挺灵的,你先前是哪个帐下的。”

男子被护卫按着跪在地上,好几把钢刀指着他,他很不舒服地动了动。

“三王子,我此生便是您帐下的人。”

乌尼吉雅有护卫队在旁再无害怕之感,若有所思,向百夫长挥挥手,把男子放了。

“晚会后到我帐里。”

“呃……”

乌尼吉雅先前的害怕一扫而光,取之而代是王子的嚣张跋扈,他戏谑地看着男子。

“难道你不知我的帐篷在哪。”

“的确不知……”

“那现在带你去。”

大会结束,北都城陷入了寂静。北都城,是在一两百多年前草原的大可汗修的。在修建北都城以前,所有草原人都是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但在修建北都城这全草原唯一的大型城池后,属于大可汗的部族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所以,每个部族首领从古至今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率领大军推翻大可汗,让自己住进北都城。

如今在北都城的部族名为悍狮部,族长,也就是整个草原的主人大可汗,叫做陆宏.查干嘞.沁喀嘞。大可汗有四子,大王子陆志远.胡和鲁.沁喀嘞本领高强,十五岁便与大可汗外出征战,大王子座下也是高手云集,众多大汗王和将军都支持他争夺可汗之位。

二王子陆鹰潭.旭日干.沁喀嘞,虽说也是精通战术,且才智出众,但他却是大可汗与外族“血狼部”公主通婚生下的,所以并不得汗王们多少重视。

三王子乌尼吉雅根本没有争夺王位的野心,所以他也是个和四王子齐名的废柴。

至于四王子陆啸哀.努桑勒.沁喀嘞,从小体弱多病,终日卧床休息。

“你叫什么名字。”乌尼吉雅喝着晚会带回来的酒,绕有兴趣地看着正在啃羊腿的诡异男子。

“三王子,你知道东陆的一个传说吗?”盘腿坐在三王子前面的男子啃完羊腿便猛灌一口烈酒,舒服地小声嘀咕道:“一百三十年没有吃东西了……哦,是十三年……”

“什么传说?”三王子提了兴致,忙让帐篷外的仆人再给男子一盘羊腿。

“十五年前东陆缙朝内乱,诸侯十二国为争夺利益,便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互相开战,丝毫不顾朝廷脸面。一时间狼烟四起,血流成河,尸痕遍野,满目疮痍。经过四年时间,无论站在哪一城墙向下望去,皆是浓烟滚滚,颓垣败壁,赤地千里。瘟疫不止,哀嚎不觉。

终于,战争停了下来,原本东陆有十二诸侯国,而今只剩七国,分别是唐、燕、秦、景、齐、楚、炀。时局安定,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男子咽了咽喉咙,灌了口酒,开始啃起羊腿。

“这不就是历史吗,我们草原当初也传的挺凶的,但和传说有什么关系?”乌尼吉雅不解道。

“不急不急,且听我慢慢道来。”男子将啃完一半的羊腿放回银盘里。“且说景王率领十万烬狼骑和二十万铁旅直逼秦门关。这秦门关乃秦国极为重要之地,秦王命大将蒙户、白寻两人统率三十多万秦军镇守。

两军对峙数日,整座秦门关乌云压城,却迟迟不见开战。一月过后,景王离奇退兵,留下将军吴弥与五千烬狼骑,进入秦门关与秦军会合。”

“哎等等!前面两军对峙剑拔弩张,后面这景王咋就走了?还留了五千军士与秦军会合?这……秦王还敢让烬狼骑进城?”乌尼吉雅打断了男子,莫名问到。

男子神秘一笑:“很奇怪吧,据说当秦军接待那五千烬狼骑军士后,秦将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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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也点出五千精兵。三王子,你猜他们要干什么。”男子卖了个关子,“呃……难道是比武?五千比五千。”乌尼吉雅因酒喝的满脸通红。

男子摇了摇头,继续道:“据说,景、秦双方共派出的一万精兵深入不毛,就是秦门关以南荒无人烟的地区。而他们去这不毛之地,只是为了杀一个人。”

“呼呼!这么刺激!”乌尼吉雅面红耳赤,摇摇晃晃起身招来仆人,让仆人端来一碗醒酒汤。“嘿嘿,别跟我说这个人就是你啊。”乌尼吉雅调侃道。

男子眼中的红光再次亮起,并且更加明亮。

“没错,就是我,我姓李,叫李文良,字道然。”

“……”乌尼吉雅还没喝下醒酒汤,酒却瞬间醒过来了,身体有些颤抖,冒出了几滴冷汗。

“呵呵……兄弟真会开玩笑……”乌尼吉雅默默地握紧了配刀。

“三王子会用刀吗?”男子平淡地看着乌尼吉雅,眼中红光不再闪烁,而是一直亮着,像是暗夜中的孤狼。

“是了是了!传说在东陆有个人魔眼冒红光法力高强,经常挑挑唆百姓与朝廷官员的矛盾!据说……是为了吸收人心中的魔气……”乌尼吉雅尖叫着呼唤侍卫,拿刀指着李文良。

安静,很安静,整座北都城无一丝动静。

“三王子不会用刀。”李文良缓缓起身,冷笑道。

“坐下吧,三王子招呼我来帐篷里,说明三王子并不像人们说的无用,还是有野心的。”

乌尼吉雅听罢,随手将刀丢在一边,又取来一瓶酒,坐下。

“阁下怎知我有野心。”乌尼吉雅为李文良倒满酒,自己也倒了一杯。

“很简单,先前我故意说我一直是你帐下的人,你便让我来你这。让我猜猜,当你看到我的红眼后,便有了收我为你帐下大将的意思吧。”

“何以见得?”

“这世上眼冒红光的东西有几种,要么是魔,要么是患有不知疼痛的狂血症,或是普通的红眼。而前两种不管哪一项,都足以说明我的强大。你在赌,三王子。”

乌尼吉雅悻悻抿了抿嘴,“是,我在赌,不过看来我赌对了。”

“三王子,前面的传说你还有疑问吗。”李文良啃起羊腿,频频点头。

“有!为什么要景、秦两军各派五千人,他们为什么要杀你,他们怎么知道你的行踪,这场猎杀任务是谁撮合的?”乌尼吉雅声音提高,显得兴奋。

“嗯……先回答第三个问题。”李文良放下羊腿骨,喝了口果酒。“你也知道当初两军对峙箭在弦上,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不可能制止战争。而那个第三方一定得是要有权,这样才能有威慑,当然狐假虎威也是有震慑力的。”

“第三方……是东陆的皇帝。”乌尼吉雅轻声道。

“没错,我被他掌握了行踪,这个东陆皇帝亲驾秦门关,与景王、白寻等人商议抓我的计谋,这也就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他们两军各派五千将士,这是为了可以相互制约,不过他们也很天真,认为一万人就可杀掉我。”李文良轻笑出声,连连摇头。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因为你是会挑起百姓和统治者矛盾的人魔?”

“差不多,只是碍到他们的利益了。”李文良眼中透露着讽刺。

“阁下能帮我吗?”乌尼吉雅眼光神采飞扬,“帮你得可汗的位置是吗。”李文良摆出一副早就知道的表情。

“是,人人都说我没野心,其实我只是嫌练武累,毕竟我的手里可是偷偷练了五万亲兵。”

李文良听后,露出了耐人寻味的微笑。

在草原的天空上,卷起了阵阵狂风,呼啸着在空中肆虐。群狼隐藏了身躯,高飞的雄鹰降低了身影,牛羊受惊四处乱窜。

狂风以至,暴雨将临。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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