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一天,从猫疲的空间里面真的抓住了那微妙而不可言的空间的韵律,真的从那个空间里面“挤”了出来,再睁眼,我已经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十二万九千六百里。
这是我在那一个瞬间“挤”过的距离。
从遥远的南海一瞬间,就掉在了东荒的某一个小湖泊里。
然后,我发现,我成了金丹。
做了金丹,自然要去做金丹该做的事情。
自然,东荒璐州南部这一片土地上正好也有一件事情很适合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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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徐顺说上许久,算是意外知道了前面在南海留下的手尾。太平黄巾辗转流传,扩散波澜,掀起了南海中无穷无尽的暴乱和风波,最后竟然是被那位鼠族的大妖王-硕鼠戴上了额头。
再然后,硕鼠死了。
简单的就是死了。
却也让太平黄巾里面那些狰狞恐怖的道法彻底的流散出来,流散到了所有围攻他的元神们根本控制不住的地步。
谁都想象不到风和日丽的修真世界里面潜藏了那么多的悲痛和怨望,那些男耕女织的世俗世界里面埋着那么多的求不得与不得已!火山熔岩本就已经在那里,只是没有蓬勃爆发的契机和力量,也没有爆发宣泄凋零的杀人武器和自绝的坟场。
流布天下所有角落的鼠族,将那一份残忍带给了尽可能多的人。qula.org 苹果小说网
那一小方黄巾里面,潜藏着的不仅仅是无数的道法,还有的是黄巾道历代天师凝结下来的对这方天地道理的质问。
这天,为何如此不平!
这地,为何如此不等!
如果仅仅只是质问,那只是愤怒的火焰,烧过就烧过罢了。
如果仅仅只是有杀人的道法,哪怕是那些出自陈昂陈教主之手的可谓之丧心病狂的极端法术,那也不是助燃剂罢了。
却是没想到,猫族出了一位天才!
陈易水!
说起来徐顺提到我上一个马甲的时候,我真的是有点懵逼的。
毕竟我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知道自己留在太平黄巾里面的那些不过是另一个世界的若干大能对那一个世界的某种思考和解读。
但是啊,奈何组成文明的都是生命。虽然这个世界的修真世界生命层级森严,力量阶梯扭曲了无数的道理,但是对生命、社会、文明的思考仍然是贯通的。
道法岂是私物?
天地生大道,道在天地间,道本是普罗众生之物!
术法有师承,功法有宗门,那么道法呢?
而且,凭什么大姓世家上门高高在上,制造无穷是非却没有任何的道理律法?凭什么那些金丹、元婴、元神杀人如麻屠城灭国只若等闲却毫无报应可言?
而我们,譬如荒草,晨露晚霜,野火不绝。
所以那位猫族天才陈易水创造出了一个方便法门。
和只需要口诵“阿弥陀佛”就可以成佛一样不可思议的方便法门。
让那三千横流肆虐的道法跨过那一方小小的黄巾,第一次被没有灵根的占据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的普通生命触摸到。
无数的凡人在那一瞬间横死!
但是更多的凡人在下一瞬间捡起黄巾,义无反顾!
熊熊烈火,瞬间燎原辐射扩散,一发而不可收拾。
据徐顺说,他看到的家族从无言宗购买到的这个月的《环宇即时实录》,太平黄巾已经扩散到了三洲七海之地的几乎所有的州,无数的故事汇聚成一片鲜红透染的地图。也就是东荒璐州太过于的荒僻,所以才没有黄巾贼出现。
黄巾贼!
呵!
真好的一个称呼。
据说是某位元神泄愤之语,却是真的说通了这一次黄巾之变的本质。
所以我站在东荒的某一座小山上,眺望南海,沉默不言。
我难道要说什么吗?
写下那些文字的是我,写出那个方便法门的人也是我,但是把那个方便法门变成现实的却是那位已经死掉的鼠族元神--硕鼠!
大盗不止,圣人不死!
天地有大盗,窃道利众生。
我是真没想到那位硕鼠真的做到了我在太平黄巾里面写的,要献祭一位盗门元神真一神君,以“盗”之道化众生之桥,助力所有头裹黄巾的凡俗生命,为道所染!
真正的黄巾贼,是这位硕鼠,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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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远方抽回了我的剑,带回一颗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美人头颅。
顺手放在身前:“徐道友,这位你可认识?”
眼前的老者一点都没有惊讶的样子,很是淡然:“族中的一个小辈罢了。前七十年,老夫从来没见过她,后三十年,老夫略微对她有所了解。也就是今年,我才知道她和我的事情。”
什么事情?
“老夫所食之恶,八百年来从未改变。只是最近几年老夫才发觉,这百年来随着这位族中小辈一路成长,老夫的食欲竟然有些变了。”
“老夫向来认为天地间大罪大恶之辈,不能简单以强弱来划分。要知道民间百姓地主商贩士子官吏将卒当中,形形色色不可言不可闻不可说的大恶之辈同样比比皆是。所以老夫八百年来,一直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嗯。
我点头。
眼前的这位叫徐顺的老头,确实是食恶宗的一个奇葩。
以金丹之强却只食凡人之恶的,真的是我在各种典籍记录里面找到的特例。
其他以金丹之强却也食凡人之恶的食恶宗有没有?有,还很多。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做到徐顺这样的有原则。
他的原则是什么?
是让残酷剥削佃农、敲骨吸髓、兼并豪夺、欺压乡里的土豪地主,像猪一样的被宰杀?
还是让依附家族修真人物的世俗族长,残酷镇压掠夺所有族人,供养修真人物的同时也好自肥,最后被做成肉酱馅饼端上那位修真人物的餐桌?
亦或是让那些在修真世界如鱼入水,周旋与各路修真人物之间交际往来,沟通苟且,买卖生死,无物不售,丧尽天良的大豪商们,被装在他们收藏珍贵珠宝的大鼎里面,炖成浓汤?
都不是。
如果是这么暴力,这么血腥,这么直接,那么他怎么可能静静地存在了八百年,一直到了今天才被我炸了出来?
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那个佃农死后的儿子,在街头乞讨时,意外吃到的一块肉饼!
那馅料,真足,那肉,真香!
原则是供在那些族人死后荒坟之前的一碗香肉,七十七个死人,只有三个后人,只供了一碗只有三片的香肉,分而食之,恩怨全了。
原则是天香楼中某一位早年被卖做花魁,早就埋没本性的女子,在清晨酒醒吐了之后,喝的一碗养胃羊汤。汤喝了,人精神了,继续活下去。
ps:上一次写到猫菩提和硕鼠大战的时候,正是孙菩提教授和硕鼠进红旗群的时候,孙教授送给红旗唐刀催更,变成那一章的如天巨柱。而硕鼠兄,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