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奴才毁亲王

顺治十二年九月初三日,亥时初刻。京师内城灯火已上,却是稀稀疏疏,有些凄凉的意味。

宗人府最高长官、安郡王岳乐急匆匆迈出了宗人府的大门,并没有一头坐进早已等候多时的肩辇,而是立在月台之上左右环顾良久。看着千步廊北面的紫禁城,虽然幽暗森严(明中后期紫禁城前朝夜间不再设路灯,清朝沿袭此制度,所以到了夜间,紫禁城南部基本上是一片漆黑),可天安门前却是宫灯高悬、亮如白昼,众多侍卫守护禁地、仪仗威严。再望望宫城之外的皇城,尽管点点灯光,却毫无章法、闪闪烁烁,与作为皇家院落的紫禁城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岳乐长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罢了!”,一甩手几个大步迈下台阶,冲着迎上前来的跟班家奴说道:“去御河桥!”

“嗻!”那家奴恭谨回应,而后手脚利索的伺候岳乐入了轿子端坐,打下轿帘,呼唤一声“起”,就引领着一行人消失在宗人府门前纱灯的暗影之中。

轿子没有走御街千步廊[1],而是向东再南,拐上江米巷[2],直奔中御河桥[3]而来。

岳乐坐在轿内,回忆着刚才宗人府堂上亲自审问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狗奴才的场景。申时三刻自己出宫,酉时初刻就开堂升座,酉时三刻就弄清了原本就不复杂的案情——

原来,镶白旗旗主、十三岁的和硕显亲王富绶并不知情,而是他的弟弟星保带着一帮家奴去骡马市采购马匹,说是要勤习弓马,将来学他的父亲豪格,保着他九叔、当今万岁爷坐稳大清江山!

谁承想到了骡马市,这小子又嫌弃马市交易粗陋,自己带了一帮家丁寻了个酒肆,学着人家喝酒行令,委派自己的亲信孙狗子去办差。派谁不好!偏偏你还就派了这个孙狗子!

孙狗子大名没有,前明末年就在那一带街市上胡混,为非作歹、欺压妇孺,口碑奇差!大清入关,他倒是瞅准机会投充[4]到了豪格门下,摇身一变成了家奴。现在更是将星保服侍的十分滋润,说不定净是带着自己这不成器的堂侄子做些个鸡鸣狗盗之事罢了!

孙狗子带着几个下人去骡马市逡巡,结果被一名年迈书生碰撞一下,他们居然百般刁难,还要讹诈钱财!要不是被奉旨出宫的小玄烨碰上,还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偏偏他瞎了狗眼,竟然一脚踢伤了玄烨,是现如今皇上眼中最最金贵的皇二子、多罗贝勒玄烨!他这死罪难逃了!就连那富绶的日子,说不定也不好过!

戌时不到,自己就拿着供状进宫回禀皇上,谁知自己那位皇帝堂弟居然拉着自己说了大半个时辰,居然要……

“王爷,到了。”

听到家奴在轿外轻声提醒,岳乐这才发现身下的轿辇不知何时早已经挺稳落地。估计是刚才一味走神,耽搁了时候,这家奴才善意提醒的。

岳乐十分不情愿的出了轿子,迎面早已迎候一人。定睛一看,果然是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一等男瓜尔佳·巴哈。此人还有一个身份,是鳌拜的亲哥哥。

“下官巴哈,给安郡王请安!”巴哈急忙施礼。

“快快请起。巴大人可知来此何干?”岳乐伸手相搀,亲切问道。

“皇上说,让奴才按着您的意思来,好好劝劝显亲王。”

“嗯,你与他有救命之恩,这次同样是再造之恩了。我们进去吧!”岳乐说完,刚要迈步,却又回过头来,没有好气的对几个自己的家奴说道:“你们把轿子停到墙根去,不许进府讨吃喝!都给我放聪明点,误了本王大小事情,你们这帮奴才就是千刀万剐也是白给!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狗奴才!”

“嗻!奴才们知道了!”带队家奴吓得赶紧跪倒应承,却不知道平日里还算和蔼的王爷今日为何如此气急败坏。

岳乐不再搭理他们,回转身望着眼前的府邸。

亲王规制的大宅子,今天显得十分凄凉——大门口只有一盏孤灯在秋风中摇曳,勉勉强强照出门头上“显亲王府”的满汉文字,却是闪闪烁烁,隐隐暗暗。此时三门早已紧闭,院内也是静寂异常。

虽是家奴惹祸,可祸水却是滔天呀!唉!不是我这堂叔不帮你,天意如此!想起刚才皇上说罢,自己就急忙忙赶回宗人府,好一个惆怅,独自呆坐半个多时辰,这才鼓起勇气到这显亲王府来。

“去,叫门!”岳乐回头命道,语气更加不耐。他现在看到跟随自己数年的家奴,竟然心生嫌恶,实在是“爱屋及乌”的关系。

带队的家奴不敢耽搁,从地上爬起来就去拍门。良久,府邸三门没有动静,远处一扇用作下人进出的小门却打开了。

“进去通报,宗人府左宗正来看望兄嫂。”岳乐离着小门更近些,就自己通报。

“王爷稍侯!”门人急忙缩回脑袋,吱扭一声关上小门,听脚步声是跑远了。

“唉!”岳乐长叹一口气。

不过一会儿,院内脚步声嘈杂起来,紧接着府门左门大开,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少年快步迎来。还没等身为郡王的岳乐给亲王侄子行礼,刚出大门的少年居然噗通一声跪在月台上,抽泣着说道:“四叔救我!”

“快快起来,进去说话!”岳乐回身望望空空荡荡没有人影的黑暗巷子,也不再搭理跪在地上的富绶,直接抬腿进了显亲王府……

顺治十二年九月初四日,御门听政。

宗人府左宗正、安郡王岳乐呈上了显亲王富绶的题奏,自请削爵降级。福临让岳乐当场念给众位议政王大臣听闻。

奏本里的主要内容有:

一、陈数自己罪责:不识天威、误伤钦差(皇子玄烨);家奴性劣,当街闹事、殴打朝廷命官(季开生);棋主(富绶)年幼、能力薄弱;兄弟(星保)顽劣,纵奴行凶;家父(豪格)早亡,子嗣承爵,皇恩浩荡,却枉负圣恩;镶白旗管理混乱、战力日减,不能承担太祖太宗和当今皇上之重托,等等。

二、惩罚措施:闹事家奴十数人,交尚方院按律惩处;带头之人星保,夺宗室旗藉,圈宗人府;显亲王富绶,念其年幼无知,自请降为郡王,交出镶白旗一旗旗务,请皇上亲领,等等……

这一下子可是在朝会上造成了巨大的震动!

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这下五旗的旗主,此时除了跪在地上的镶白旗旗主、十三岁的显亲王富绶,其他人都是不敢作声,齐刷刷看一眼御座上的皇上、瞪一眼跪在月台上的富绶,心思飞快。

福临哈哈一笑,说道:

“各位议政王不必紧张,朕已经亲领上三旗,这下五旗之事,你们会同宗人府慢慢商议。”

不等众位王爷贝勒松快一口气,福临接着厉声说道:

“但是,劣奴伤主,其罪当诛!本朝自有规矩,朕即是八旗共主,你们旗下兵丁家奴,虽有亲疏,却都是朕的民人奴仆!多罗贝勒玄烨奉旨出宫办差,却被一个家奴所伤,你们都在做些什么!你们把一帮狗奴才看得比大清的国祚更加重要不成!”

“哗啦啦”,殿下所有臣工齐齐下跪,高声颂唱:“臣等(奴才)罪该万死!”

福临满意的看了一眼脚下,接着说道:“着……尚方院,按律严惩:带头的张姓家奴,斩立决!犯事的劣奴,一个不少,全部斩监侯[5]!星保顽劣,革去宗籍,流徒呼玛尔!八旗家奴如何调教,你们这就去和宗人府会商,拿不出个办法,不要来见朕!哼!”

说完,福临头也不回的走了,只有吴良辅知道,转过身来的皇上主子,却是一脸的喜悦和期待……

[1]清朝时期,天安门南面,正阳门(俗称“前门”)之北,原有一座三阙的大清门(明时称大明门,民国时叫中华门),其北侧左右各有东西向廊房110间,称“千步廊”,又东、西折有向北廊房各34间,东接长安左门,西接长安右门,皆连檐通脊。面北为天街,即今长安街。旧时千步廊是中央政府机关的办公之地,主要是六部、五府和军机事务的办公地。办公按文东武西的格局,文官在东千步廊,武官在西千步廊。

[2]就是今天的东交民巷和西交民巷。清初,东交民巷和西交民巷原本是一条街巷,最初的名字是叫“江米巷”。元朝时候,从南方运到北京的糯米,都是在这一带卸货集散,由于北京人管南方的糯米叫江米,久而久之,这里就被老百姓叫作“江米巷”了。后来,明朝修建棋盘街,将原来的江米巷截断,东面的称“东江米巷”,西面的就叫了“西江米巷”。当年东江米巷西口有座“敷文”牌坊,西江米巷东口有座“振武”牌坊,一文一武,遥遥相对。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城。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列强们一口吞下了整个东交民巷地区,这里成为“国中之国”。西方列强按照自己的喜好,在离紫禁城咫尺之遥的东交民巷大兴土木。这里的行政管理权完全归使馆所有,东交民巷实际上成了中国人不准进入的禁区。此时的江米巷早已名不副实,东江米巷也就因其谐音改叫“东交民巷”了。

[3]东长安街以南的正义路原名御河桥。明代初年,御河南出皇城以后,放弃了通惠河故道,沿着一条新开辟的河道笔直向南,穿过正阳门东水关,进入南护城河。在这段新开的河道上,依次横架了三座石拱桥,东长安街上的北御河桥、江米巷(今东交民巷)内的中御河桥和紧靠城根的南御河桥。到了清代后期,这段御河被划入了外国使馆界。1901年使馆界拆除了南御河桥,改为暗沟,作为六国饭店的停车场。1926年,又改中御河桥以北至长安街一段的御河为暗沟,路面中间辟为绿化隔离带,仍以原来的东西河沿为通道。1924年刚通有轨电车时,此地曾有“御河桥”一站。到了上世纪30年代南河沿改为暗沟以后,北御河桥也被拆改为马路。抗战胜利以后,命名御河桥东侧路为兴国路,西侧路为正义路。新中国成立后,两侧统一命名为正义路。

[4]满洲将士,上至诸王贝勒,下至八旗兵丁,都以打仗为职业,一般不从事社会生产。他们在京畿地区圈占了大量田地后,继续推行辽东的编庄制度,役使奴仆壮丁从事生产。汉族农民投靠满洲人为奴,称为“投充”。

[5]清朝的死刑复核制度,分死刑为绞、斩立决与绞、斩监候两种。绞监候、斩监候实际上是一种死刑缓期执行制度,而绞立决、斩立决则是一种死刑立即执行制度。清朝有专门处理绞、斩监候的会审制度。一是秋审,即每年秋天在天安门外金水桥西的右长安门内,由六部长官、大理寺卿、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与小三司等审理地方上报的绞、斩监候案件;二是朝审,即在秋审之后对刑部判决的案件以及京畿地区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的复审。经秋审、朝审的案件,其处理的结果大致有四种: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情实,即罪行属实、量刑确当,应当处决;缓决,指情节属实、危害性属实,但有值得怜悯的情节,一般可减为流刑或徒刑;留养承祀,指案情虽重,但因父母、祖父母等尊亲属无人奉养或无人继承祭祀,需要留下来奉养和祭祀,乃对囚犯决杖带罪回家尽孝,待父、祖去世或有人奉养、祭祀时,再接受刑罚。由于秋审和朝审的结果减免了大部分斩、绞监候死囚的死刑,也有利于体现"慎刑恤罪"的原则,因此被清朝统治者视为"大典"。这一制度发展到今天,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由此看来,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并非中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的独创,其实是中国德治刑法传统在现代的合理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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