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你能一大早来到我的办公室,证明你把我跟你上次说的话全都听了进去。虽然我现在也很忙,但作为你的私人律师,这是我应尽的职责!”
索尔隔着茶几,把一纸杯水递到了陈翔的面前。
职业性的客套了几句,等他坐在沙发上后,便立刻话锋一转道:
“不过,在我们俩今天正式开始对话之前,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先谈一件事情。”
“那就是关于我的年薪收入,即你聘请我的费用,我觉得有必要从原本的5000美金每年提高到十万美金每年。”
“当然了,跟我们之前说的一样,这只是基础费用,具体的收费,再根据每年实际案件的次数多少,案件的具体类型,进行结算!”
“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你不反对的话,那么一切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而且,我希望你能够在一个礼拜之内,把你应该支付但还未支付给我的尾款全部支付给我!”
说到这里。
两手摊开,刚才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的索尔把目光投到了陈翔的脸上,注视着陈翔的眼睛,用一种非常诚恳,且非常有感染力的自信语气说道:
“Chen,我值这个价!”
我值你个der!
陈翔先是目瞪口呆。
接着直接怒了。
甚至恨不得现在就一拳头直接砸在索尔的脸上。quwo.org 橙子小说网
在把对方打的鼻塌血溅的时候,再告诉对方,你他妈觉不觉得自己值十万美金???
老子今天一大早过来,是来跟你谈事情的,结果你一上来就直接跟老子要钱!
还他妈的直接翻了20倍!
只要是个人,恐怕都忍受不了吧!!!
当然,考虑到索尔律师的身份,陈翔最终还是理智战胜冲动,终止了自己的“正义之拳”。
他也不是害怕索尔。
只是,只有白痴,才会在最错误的时间,最错误的地点,做最错误的事情!!!
“Chen!”
索尔依然注视着陈翔。
坐在索尔正对面的陈翔,亦双眼一眼不眨的落在索尔的脸上。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过后,在索尔殷切又充满自信的目光中,陈翔将手插入自己裤兜,从里面掏出了一沓绿油油的美金。
自他从盲盒中抽得50万美金后。
每次出门前,他都会在自己身上提前准备好5000美金的现金。
以作不时之需。
陈翔将钱摊开,用不快不慢的速度,一张一张的数了起来,整个过程中,双眼却一直定在索尔的脸上。
“46,47,48,49...”
“我今天出门前,本来是在身上装了5000美金现金的,不过去餐厅吃早饭的时候,花掉了一张。”
“啪!”
陈翔抬手一挥,将手中的4900美金丢到了索尔的面前,对索尔说道:
“这些钱,你先收下。余下的钱,我会如你所说的,在一个礼拜之内付给你!而且,只会比你所说的时间更早,绝不会迟!”
“现在。”
“就请你给我展示一下,你这个每年仅基础费用就需要十万美金的律师,到底值不值这个价吧?”
“我的确不差钱!”
“但是,只有真正对我有价值的人,才能从我身上赚到钱!”
陈翔的语气很冷。
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
因为他一下子想明白了。
生活在大美利坚的一群美利坚人不就是这个德行吗?
总是直接的让中国人有些无法接受!
这是他们从不委屈自己的一种表现!
只要他们觉得自己值某个价了,就会毫不犹豫的向自己的Boss或上级提出,要涨工资的要求!
而不是像一直奉行温良恭俭让的中国人一样,总希望自己的老板和领导会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会主动发现自己的进步和在工作中的优异表现,然后主动给自己涨工资,只是每次都是然并卵!最终闹得一拍两散!甚至是对簿公堂!
而索尔古德曼刚才的行为也真的很索尔·古德曼了!
陈翔猜测。
很可能是自己之前的种种行为,导致自己“露富”了。
对于自己这种有钱的凯子,如果不狠狠宰上一刀,就真的一点都不符合索尔·古德曼这个人的性格了!
而且,说不定索尔今天也是一种试探,若是自己真的不答应,有99%的可能会笑眯眯的说,一切继续保持不变,继续拿每年5000美金的“年薪”!
一定是这样的!
陈翔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最重要的一点!
就像他刚才说的,只有真正对他有价值的人,才能从他身上赚到钱。
如果没有。
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骗子。
那么...
嘿嘿嘿~~~
到时候,他不仅会连本带利的从对方身上讨回属于自己的钱,还会让对方明白,什么叫做世上没有后悔药!
比如说。
鸡哔“他”!
“Chen,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索尔朝陈翔打了一个“手枪”手势,露出了一张灿烂笑脸。
眼角现出的褶皱堆积的像蒲扇一样!
随后。
终于开始今日正题!
即他那一天晚上,专门打电话给陈翔,说陈翔摊上大麻烦了的真正原因。
“Chen,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会给你带来怎样的麻烦?”
索尔说道。
陈翔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回答道:
“索尔,我虽然不像你一样是一名职业律师,但我也是懂法律的!更懂得在美利坚,个人权利,比如生命,财产,言论等,是不容侵犯的!所以就我自己看来,我上一次的行为,完全是一次合法合规的正当防卫!也根本不觉得这件事会给我带来什么麻烦!”
“Chen,你真的很懂法律,但是有一点我必须纠正你!所谓的正当防卫,是在你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你进行的合法反击。为了保护你自己的生命安全,你甚至可以直接杀死对你构成威胁的一切人等!但是上一次,除了那个长的很像猩猩的家伙的手中有一把枪之外,其余人手中都是没有枪的!就算你当时感觉自己处在危险当中,认为他们会对你构成威胁,你也大可不必直接用枪击毙他们!而只需要打中他们的手,打中他们的腿,打中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失去继续侵害你的能力而已!对不对,Chen?千万别告诉我,你其实就是这样想的,只是最后不小心打中了他们的头而已,13个全都一枪爆头!!!就算我愿意相信你,但你觉得法官会相信你的胡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