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注意注意!
你知道,刘飞不是全市最好的后卫。他无法走出空间,舒服地打开门。如果遇到黄龙这样的顶级后卫,他可能连开门的机会都没有!
本来学那种门是一回事。如老板所说,随意控制角门是关键。我才迈出了第一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张旭看到方巍拿到球,示意他赶紧发球。方巍明白了张旭的意思。他想让自己用强手抛球,迅速发起反击。
看到李伟还在前场,他立刻用手把球扔向李伟的位置,但在那里等了很久的老板刘山也想争球。
从规模上来说,李伟不如刘山。虽然尽力起跳,但还是完美地看着老板刘山停球。李伟伸手去断球。刘山的脚眼花缭乱,直接离开了自己的位置,把球带到了新球队的面前。
看到自己手里扔的球被老板刘山断了,他立刻变得警觉起来,开始组织后排。
大哥刘山刚走了几步,大步流星,最后一脚便是一个门!
一扇几乎和李维刚才踢的球一模一样的门!
刚才看着李维斯的门,方巍知道球可以改变方向,但他完全不敢。
我真的很想离开我的中间位置,但是当球靠近的时候,我突然心慌了,后悔我没有早点判断球的线,然后迅速移动到球门的一边。
现在,当球离得太近时,方巍只能伸手,象征性地挡住它,但他根本摸不到球,只听到他背球入网的声音。
有的无奈,有的失落。和别人玩的时候,不管玩什么球,都可以不断学习。只有当我面对老板刘山的时候,我才不能确定老板的风格和规则。或者说,他家门口根本没有规矩。
有了大哥刘山的距离,老大队又领先了两个球!
李伟看着刘山更快更远的进球,明白对手是在回应自己刚才的进球。
我意识到队伍再这样下去会被炸飞,李伟一点都坐不住。他已经对每个人的技术特点有了大致的了解,包括他自己的球员。只有一个人,老板刘山,根本看不透。
大哥刘山踢球的风格太多变,好像总是有无穷无尽的运球动作和方法,让人无法琢磨。
张旭对望一眼,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战术是李伟打的,他带球快速突破。无论是在为自己的老板王天辩护时,还是为身体健康的邓超辩护时,李伟都表现得极为果断。快速通过后,他咬紧牙关,不断冲刺。只是在遇到赵龙的防守时,李伟并没有选择直接传球,而是将球踢给了李明。
李明没有为李伟的传球做准备,但是他把球传得太大了。然而,这次旅行的距离和方向完全不同。他代替守门员站到了自己的一边。
李伟穿越赵龙后,恰好在李明不小心踩出来的足球里,一切仿佛都是设计好的。
如愿再次拿到球的李维刚要求开门,看到后卫李平已经把球压上去,然后听到了老板刘山的脚步声。
周强是空的!
李维刚要把球传给周强,突然觉得自己的威胁消失了。他立即离开了他的心眼,他没有把球传给周强,而是停止了他的动作。
球突然传到他面前,张旭瞬间拼出,带着足球离开。李平拉了一下,没抓住张旭的衣服。面对门将刘星,张旭轻挑,皮球越过门将刘星的头顶,划出一道弧线,向着球门落下。
我以为我很稳定。我回去对李伟竖起大拇指,但是当我看到李郑伟皱着眉头盯着球门时,我突然意识到这不好。我在那里看的时候,大哥刘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球门了,就把球轻轻停在空中。
我看过刘山的拦网技术。这是个会踢足球的笨家伙,比你想象的还要糟糕。
因此,这种球对他来说很容易停下来。只是刚才张旭一直在持球进攻。他没有见到老板刘山,所以他还是不知道老板刘山为什么会在这里。
李伟传球后,看着老板刘山跑。起初,他还在向周强走去。然而,突然,他改变路线,径直走到中间,向球门跑去。你应该知道张当时没有门!
所以大哥刘山跑过来纯粹是为了预测去张旭家门口的路。
当张旭离门将太近时,大部分都会选择挑。这是李伟自己一直都知道的事情。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
不过,这扇门在张旭看来已经被老板刘山识破了!
球没进。张旭看到拿球的老板刘山迅速向自己的半场跑去。如果别人拿了球,他会上去抢。但是,现在拿球的人脚下的球几乎不可能被B和)抢到。
张旭就像是整个球队进攻的风向标。李卫甚至李明都开始退兵参与防守。很快,新团队的所有队员都就位了!
拿着球慢慢往前走的老板刘山,看着所有安定下来的新生,很是欣慰。没想到这些新生的防守态度高度统一。
邓超回到中场休息配合老板刘山,然后往前推了一点。当初因为老板刘山的提拔,双方节奏变得太快。现在,老板刘山想放下节奏。
张旭皱了皱眉头,感觉节奏的变化都在老板刘山的控制之下。我不禁听到老板叫孙,他在我爸爸去体育场踢足球的时候遇到了他。他也有和老板刘山类似的能力,可以把一支球队变成自己的球队,然后主宰两支球队的节奏。一旦他进入自己的节奏,对方球队的实力就会被压制。
就在这个时候,张旭突然看到了李伟的动作,好像他要去偷东西,但是老板刘山根本没有给他墨水,直接把球传给了邓超。只要邓超看到有人B:还有)抢自己,就把球传给自己的后卫赵龙或者李平。
这支球队是一起打了很久的老板。老板刘山的战术进行的很彻底,连续不断,但是只有最安全的传球,在没有进攻机会的时候,球会被传回到后场,重新组织起来。
对于主队来说,这种情况是他们希望看到的。大哥刘山不慌不忙的梳理中场。王天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自己的门不会有太多的机会,但一旦有了门的机会,那很可能就是一扇极具威胁的门。
因此,我不敢大意,在新生队的区域线上徘徊,不断打扰另外两名后卫,苏超和路飞。
我的扰动起了作用,因为刚才李伟上去B:and)抢的时候,正是因为队友支持不够,才抢不到球。仅靠张旭、李明、周强的帮助,不足以威胁到大哥刘山带领的中场和防守。
对于合作了很久的大哥来说,要想切断他们的传送,不仅需要更多的人上去B:和)抢,还需要被体力的疯狂高压B:和)逼,这样才有可能成功,即使在这个过程中,新团队还是要承担被打回去的风险。
现在,王天自己限制了新球队的两名后卫,让前场的球员无法给老球队的传球施加足够的压力。现在,大佬之间的擦肩而过真的太容易了。
大哥刘山也没有闲着,他在不断的寻找新生队伍可能存在的差距,等待机会。
有一段时间,张旭和李蔚然整场比赛,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从老板的脚下抢到球。几个人的体力完全浪费了,还有时间浪费。
10分钟过去了,两位选手都进入了轻度状态,似乎精神状态已经跌到了低谷。
就在张旭以为大哥刘山要浪费上半场时间的时候,邓超突然发动快攻,毫无准备的苏超瞬间被大哥张平突破到底线,张平迅速传了进去。
王天和路飞几乎同时跳了起来。路飞这次赢了球。然而,解围的球却落到了老板邓超身上。
邓超刚要开门,没做调整,就看到了。突然,一只脚出现在他面前,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看了看脚,把球拿走了,邓超把球踢出去了!
是李伟在邓超脚下断球,他最快的防守终于让他到了邓超面前。
李伟很快把球带到中场位置,老板刘山在那里把守。李伟觉得只剩下他一个人了,知道这次他和刘山终于可以公开对抗了!
突然,球停了。李伟对着老板刘山笑了笑,拿着球慢慢往前走。当他接近刘山时,他的右脚突然插入足球底部去铲球。一瞬间,球消失在原地。当大家再次看到李伟的时候,他已经在刘山的身后了。
队里有几个人知道李伟只是用了张旭的绝技,但没人想到李伟能做到。
现在我在这里用的时候,老板刘山明显没有反应,还是没想到这家伙还能用。于是,原本用的右脚突然停住了。如果我不确定我是否能走出脚,我会把列维和球掰断吗?刚才的瞬间对我自己来说有点模糊。如果看不清楚,我会贸然走出脚,这可能会绊倒李维。
因此,他的根本动作,直接让他走了,但是刘山虽然让他走了,他还是不停地看着张旭的另一边,而且他已经让李维走了,而且绝对不能让张旭过去跟他联系。
然而,当我观察张旭的手表时,我觉得很有趣。看来张旭也对李的噱头感到惊讶。
张旭真的感到很惊讶。就在之前,他们相处的时候说要尝试一个最简单的超人动作,李伟和白树都不认为自己能成功,因为这完全超出了物理学的范畴。后来,他们每天练习,最后用在一个超人的动作上。
后来,在与李伟的交谈中,李伟也开始练习。然而,李伟永远学不会。要知道,李伟在学别的东西的时候,跟自己差不多。甚至在某些方面,李伟的天赋也比自己强。只是这个噱头,李伟几乎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这上面。不幸的是…
现在,两人再次见面后,张旭惊讶地发现,李伟已经学会了这个绝技!
不知道李伟花了多长时间才学会,但我知道,按照李伟之前的刻苦程度,李伟绝对在这上面花了绝对的苦功,或许每天都要练习上万次。张旭不禁很欣慰。不仅李伟也学会了这种非凡的技巧,他创造的非凡技巧也终于得到了认可。
回到场上,张旭看到大哥刘山在看着自己。正当他要跑的时候,看见大哥邓超也挡住了自己。他没有多少机会跑去见李伟。
李伟独自拿着球往前走。没有了老板刘山的防守,他瞬间觉得压力小了很多。只是当他面对对方后卫李萍萍时,他突然又感到了压力。
李平盯着周强,来不及挡住李伟,但李伟觉得李平的目标可能不仅仅是周强,果然,老大队的张平以最快的速度回来了。
当时,李平立即放弃了周强,亲自来为李伟辩护。李伟突然觉得离自己像墙一样近。
李平和大哥刘山风格完全不同。无论是面对自己的学弟还是在正式比赛中,李平都会全力以赴,直接和李伟碰撞。李薇微微蹙眉。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给人任何缓冲的机会,于是就开始硬抗!
李薇不敢大意。他带着球慢慢后退。虽然步伐似乎不快,但他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避开李平的抓举。
在别人眼里,李平是粗鲁的,而李伟是优雅的。只有张旭知道,优雅才是李伟真正的踢球风格。
但要在足球场上保持优雅,需要极高的技术和覆盖全场的大局,否则很容易将优雅化为尴尬。
我几次尝试侧身运球,却发现根本摆脱不了李平,甚至被B:and)拉到了边线。张旭看着李维被B:和)拉到底线,突然觉得不好。
李平防守凶猛,占地面积大。边线上的李伟几乎没有传球和突破的机会。关键时刻,李伟突然把球踢向李平的腿。李平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球击中了他的小腿,然后飞出了边线。
新球队的边线球!
现在要发球出界的李伟看着张旭无奈的笑了。他似乎对刚才的表现不满意。张旭也无奈地笑了。他刚才没有跑出去帮助李伟,心里很愧疚。
边线球送出后,张旭假装上去接球,带走了跟在他后面的老板邓超,然后一个漏球,把球漏给了后面的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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