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上在坐的哪个不是“老狐狸”?此时看曹霄汉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是早已经笑开了花,但脸上却佯作赞同,看热闹的还真是不嫌事大。
曹禺的脸色十分难看,他本想制止儿子的再次鲁莽,可为时已晚。倘若刚才能及时收手,还能体面收场,如今放出如此赌约,更是自掘坟墓。不管裴南季能否作出一首好诗来,儿子已经输了大半,输的是胸襟。心中责怪自己没有教育好,才养成了他如今恃才傲物,争强好胜的性格。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裴南季的身上,他佯作为难:“小子才疏学浅,恐怕一时半会儿……”
赵启笑着鼓励道:“裴南季,你尽管尝试,无时间限制,若做不出自罚一杯酒便可。”
既然皇帝都放话了,他便低头沉思了起来,这次他得装的像点,不然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太过高调,也不是自己的风格。
足足快有半柱香的功夫,等的其它人都不耐烦了,裴南季这才开口道: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哗!刚才还是安静的朝堂,瞬间炸开了锅,台下百官议论纷纷,然后赞叹之声再次响起。这次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充满不可思议,这还是那个废物二公子吗?
“好诗!好诗!”,好一会儿皇上才从诗中回味过来,站起来拍案叫绝:“此诗不仅对仗工整、寓意深刻,而且十分应景。既体现了其宽大的胸襟,又表现出不卑不亢的精神,可谓上等佳作啊”。
赵启大为高兴:“传旨,赠明威将军裴槊之子裴南季,上好绸缎三十卷,良驹一匹,并着即册封‘国子监学正’一职。”
国子监学正虽为九品小官,无法与堂中各位相提并论,但这样的赏赐实属罕见,也可能是赵启故意借此机会,犒劳一下裴槊而已。
一旁的曹霄汉却是面如死灰,瘫坐在地,一言不发。今日朝堂之事,明日恐怕就会传遍大街小巷,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今后仕途也将会被大大影响,随后一脸愤怒的看着裴南季。
对于这种人,裴南季也没什么好同情的,这都是他自找的。
………
回去的路上,马车里的丫鬟坐在裴南季对面,时不时撩起眼睛,在他脸上扫上几回,仿佛要看出点什么。
“甭看了!有什么可看的?”侧躺的裴南季被这丫头神秘兮兮的盯了一路,浑身难受。
“二少爷,巧儿跟了您五年有余,没想到您还会作诗呢,而且还如此的厉害,就连京城第一才子也比不上您。这次回去之后,我便能在其它人面前扬眉吐气了,看她们还能再怎么说。”
“扬眉吐气?难不成我以前是忒给你丢脸?”裴南季故意打趣道。
“不是的,不是的……”巧儿连忙挥手,解释道:“二少爷您误会了,以前巧儿一听到背后有人说您坏话,就上前与她们理论,可惜巧儿嘴笨,说不过她们。我早就知道二少爷您精明着呢,只是不愿在别人面前显摆罢了,但空口无凭,这次天下人皆知,就无需巧儿再浪费口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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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南季有些脸黑,看来自己平时没少被人私下议论啊!巧儿这姑娘也是太过实在,有什么可争辩的呢,爱说什么让她们说就得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处处看别人眼色那岂不是活的很累?
武陵距离京都很近,也就半天的功夫便到家了,快到裴府之时,远远的便看到母亲带着一众家仆在门口候着,旁边还有两支锣鼓队,待马车停稳,便是一阵锣鼓喧天,引得围观之人越来越多。
裴南季无奈的摇摇头,搞这么大阵势,真是害怕整个武陵城都不知道啊,父母的虚荣心真是古往有之啊。
他刚跳下马车就被母亲挽起了胳膊,另一只手摸着他的脸蛋:“哎呀,我们家南季这两天累坏了吧,都瘦了。快,快进屋,娘已经给你备了一大桌子菜,等着给你接风呢。”
随后却迟迟不肯进门,拉着他的胳膊对着围观群众兴奋的说道:“你们可听说了吧,我们家南季此次在朝中那可是威风的很,犹如文曲星下凡。作出的诗惊天地泣鬼神,把京城才子吓的瑟瑟发抖。更是连皇上都赞不绝口,不仅赏赐了绸缎和马匹,还册封国子监学正之职,我们裴家啊,这下可算是又扬眉吐气了。”
母亲做为当朝三品官员之妻,平时没啥架子,和左邻右舍处的极为融洽,因此人群中有人敢开玩笑道:“裴夫人,我们可没有听错吧?”
“哼!不出两天就会有消息传来,到时候你们自然会信。”
果然朝中的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武陵城,那两首咏梅的诗词被城内孩童传唱,而武陵城的玉春园更是把这两首诗挂在了高阁之上,供来往路人欣赏。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些经典之句,文人墨客无不咀嚼之后大为赞赏,一时间裴南季可谓风光无限,天下皆知。
裴南季的名字很快飘进各个达官贵族家里,成了茶余饭后最热的话题,不亚于他那次尿了裤子的热度,不过这次却是褒义。
最苦的莫过于经常与裴二公子混在一起的那几人,每日饭前必被家里奚落,平时都是在一起鬼混的,咋就混着混着混出了差距。看看人家裴二公子,能作出千古佳作,得到圣上赏识,看看你们混成了什么样了!
几日里裴南季不管进出府内,还是走上大街,总能引来众人的指指点点。小姑娘们更是娇笑着投来崇拜的目光,然后叽叽喳喳的议论不停。如今他摇身一变,成了她们口中那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裴二公子了。
就连那天陪自己入京的车夫老黄和丫鬟巧儿,也是被其他家仆众星捧月般的围在中央,要求描述裴二公子大败京城才子的精彩场面。
这日天微微有些亮光,便听到“啪啪”的敲门声,声音急促似有什么急事。
裴南季从睡梦中被吵醒,颇有些不快,他披了件外套打开房门,只见屋外站着两人,是郑呈一和蒋玉和。此时正下着小雪,不时伴有寒风刮来,两人被冻的脸色发青直打哆嗦,但看得出来,他们有什么喜事,满脸的激动。
“进屋吧,怎么着,那边成功了?”
“是的……是的,二公子真是神机妙算啊。”郑呈一抹了把鼻涕擦在鞋底,高兴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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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两人兴奋的表情,裴南季笑着摇摇头:“两位在军中怎么也是统领百骑的骁骑尉,怎么激动的像个孩子似的。”
两人略显尴尬,蒋玉和颇为认真的说道:“裴公子可能没有什么感觉,但对于我们来说,这意味着南峪国数十万将士的性命可能有救了,怎能不激动呢?”
裴南季本想说什么,但不想打击两位,穿了几件厚衣服起身道:“那咱们一同过去看看?”
“正等公子这句话呢,马车早已经备好了。”
一出城外,郑呈一便驾车如飞,一炷香的时间便到了五十里之外,此时已是武陵城的郊外,前方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门口有重兵把守。
马车进了院子便停了下来,这个院子非常的宽敞,中间有一座非常大的青砖瓦房,旁边都是临时搭建的帐篷,瓦房周围有数十根腰粗的大柱子,每个柱子上边摆放着一面硕大的铜镜。
猛的一看这瓦房像极了后代的生产车间,与这个年代的建筑格格不入。待郑呈一推开一道厚重的木门之后,入眼的是一排排笔直的田地,仔细一看土壤之中竟然隐有小绿芽冒了出来。
田地下边是一排排的土坑,两侧顶端各有一个大泥窑正生着碳火,热气沿土坑冒了出来。而四周的砖墙上,每约三四十步便有一个通风窗口,窗口上有铜镜反射的晨光照了进来。
“二公子,果然如你所言,不出半月绿芽已经长了出来了,再过四个月便可开花结果,到时候士兵的粮食问题就能得到初步缓解。若这个能大范围的推广开来,南峪国就再也不会担心粮食的问题了,那时我看哪个国家敢与我们为敌!”蒋玉和激动的说道。
裴南季蹲下身来看着地上的小绿芽心中有喜有忧。这里种植的可是红薯,这个世界还未出现的东西。这个东西若真的能推广开来,那足可改变世界格局,到时是福是祸还真不好说。
然而对于郑呈一和蒋玉和来说,他们并未意识到其中潜藏的风险,们只知道这个东西能吃,而且很好吃,如果能大量种植,便可以救数十万边疆士兵的性命。
红薯本是自己在昆吾山的一处灌木丛中发现的,当时十分震惊。红薯广种耐瘠,对土壤的要求很低,适应性极强,且产量高,收货季节短,生熟可食,对于生产力低下的年代,这完全就是救苦救难的一个宝贝。
裴南季曾记得明朝之时,菲律宾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视甘薯为奇货,“禁不令出境”,而有一个人叫陈振龙,经过精心谋划,“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并在绳面涂抹污泥,才得已偷渡回国,足见这东西的珍贵。
于是他一时兴起取了几株回家培养,没想到却成功了,而且还开花结了果。后来又在各种动物身上做了实验,充分证明可以食用,便有了大量种植的念头。
“那个……裴二公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蒋玉和看到裴南季脸上的激动之色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眉头微皱,露出担忧,于是小心翼翼的问道。
“要我说实话吗?”
两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心中不免紧张了起来,生怕二公子回复他们的是一个否定答案,那两年的心血不仅白费,而且心中所有幻想都将随之破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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