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梨听得一愣一愣的,慕晓语的歪理就像是连珠炮,让她不得不佩服,道:“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会懂的,你就守住你圈出来的地盘就好,其余的事情我会自己去办。”
慕晓语道:“不,我圈出来的地盘我也很快就会抛弃的,我在叶城的时间只到明年六月,六月之后我就会走,之后是不是要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花梨朝她挥手,道:“那你旅途保重,等有一天我不想继续在这座城市玩,又找不到新的地方可以玩的时候回去找你的。你也可以找我玩,但如果是遇到麻烦,就不要找我了。”
慕晓语道:“那不行,只要眼下还有一件事非要你出手协助不可。”
慕晓语非要她出手的事情?是什么呢?花梨想不到,问她:“什么事,如果很麻烦的话我拒绝。”
慕晓语道:“也算不上很麻烦,这个世界有一个结界的通道坍塌了,要重建通道需要很大的力量支持,在我的算计中你是其中必须到场的存在之一。”
花梨白眼看她,道:“谢谢你把我看得如此重要,但是我一点也不高兴。”
慕晓语道:“我知道,你是绝对不会高兴的;不过你也不会吃亏,你的扶桑剑在这个世界因为灵力场的原因会渐渐失去威力,而这个世界拥有扶桑生气的地方只有一个,所以如果你要在这个世界继续使用扶桑剑,就必须去帮忙。”
花梨嘴角抖动,十分的不悦,道:“所以你从一开始就没有给我选择的权利是吗?”
慕晓语道:“不,我有给你选择的权利,你可以选择把扶桑剑交还给我。”
把扶桑剑交还给慕晓语,那时绝对不可能的,扶桑剑对花梨来说不仅仅是一件兵器,更是一个伙伴,一个经历了无数生死的伙伴。
在花梨的心里,她一直是死的,从拿到扶桑剑的时候才活了过来,去改变那个既定的命运,然后跟慕晓语偷渡到这个世界。
所以她是绝对不会让出扶桑剑的,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当然,就算没有扶桑剑,花梨也是必须要给慕晓语帮忙的。只不过如果不争两句,感觉会很没意思。
花梨跟慕晓语争吵了一些时间,终于败下阵来,不大服气的样子盯着慕晓语看,问她:“什么时候?”
慕晓语做出很得意的贱贱的表情,道:“九月初九重阳节当天,为了方便安排,请你提前三五天到东海。”
想了想,又说:“你现在还不知道东海什么地方,不过到了那时候,你应该会知道的,如果还不知道,就给我说一声,我回来接你的。”
她完全是在调戏花梨,花梨很想反驳什么,但她深知不论斗嘴还是斗力她都不是慕晓语的对手,最终的结果只会是给自己招来不痛快。
没办法,只能放弃了,道:“多谢你的好心,但是绝对用不着的,如果连这段路我都要用九个月去找,那我就该自刎于东海之上了。”
慕晓语道:“不要说得这么严重,路痴这种东西,有的人是与生俱来的,万一你就有这种毛病,到时候要自刎于东海之上,师傅会伤心的。”
花梨实在是很生气,很无语,慕晓语是属狗的,喜欢咬人,而且是一只养不熟的狗,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是不是被咬全看她的心情。
而被慕晓语咬了的人,可比感染狂犬病还要严重。
被慕晓语咬一口,绝对是一辈子的心里阴影。
就像之前的男子,只是无意间犯了贱,结果他的运气实在不好,就被慕晓语缠上了。想要报仇,把家神都给请出来了,可是结果却是连家神都弄丢了。
供奉家神的人家,一旦没有了家神的保佑,会遭受各种厄运的袭击,曾与他家结怨或者与家神结怨的东西也都会找上门来。
那家伙如果不及时找到新的足够镇压的家神,那么这家人就只有家破人亡的结果。
所以那家伙的一生,也绝对是活在慕晓语的阴影中的。
当然,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自作自受,慕晓语和花梨都是没有同情心的人,甚至如果有可能,他们还会在一旁嗑瓜子看热闹。
慕晓语跟花梨闹了大半夜,两人才在沙发上睡着了。
慕晓语只睡了很短一段时间就醒来,换了件保暖的衣服离开家里。
大年初三一早,慕晓语搭飞机飞到了伯明瑞的城市。
机场,伯明瑞和程焉学带着三十几个人迎接。这是慕晓语的要求,她要老大出街的感觉。
程焉雪抢在伯明瑞之前跟慕晓语打招呼,主动招呼她,对她嘘寒问暖,倒不是因为她喜欢慕晓语,想要跟慕晓语交朋友,只是她不愿意让慕晓语接近伯明瑞。
慕晓语是个妖精,能勾走任何人的魂魄,伯明瑞对她又钦佩有加,如果慕晓语主动示好,程焉雪觉得她完全没有竞争力。
为了这份好不容易得来的爱情,她只能主动接待慕晓语,避免两人的接触过多。
她的小心思自然瞒不过慕晓语。
慕晓语也自然不会成人之美,跟程焉雪说了两句之后,就越过程焉雪转到伯明瑞身边,伸手道:“感谢招待,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如何。”
程焉雪气的差点暴走,如果伯明瑞不在,她绝对要跟慕晓语大战三百回合。哪怕明知不是慕晓语的对手,哪怕可能会死在慕晓语的手里,她也绝对不会隐忍。
可是现在他不能不隐忍,因为她跟伯明瑞又协议;绝对不会轻易跟任何人动手。而且如果跟慕晓语动手的话,绝对会引来伯明瑞的反感。
为了爱情,她可以忍,也必须忍。
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伯明瑞说的每一个字,又害怕听到,万一伯明瑞答应慕晓语以身相许,哪怕只是玩笑她也会心碎的。
好在伯明瑞是个看得清时局的男人,朝着慕晓语笑了笑,道:“你还是一样无拘无束,见到谁都想要调戏,我就算了,这座城市也有适合你玩的地方,你尽管去玩,所有的消费都算我的。”
慕晓语拍拍他的肩膀,道:“小子很懂事,我喜欢你。”
她这句话当然不是说给伯明瑞听的,是说给程焉雪听的。
这是慕晓语的习惯,不管见到什么人,她先要让对方讨厌自己,让后再让对方愧疚,对她感恩戴德。
这一点,伯明瑞不知道,程焉雪也不知道甚至连花梨都不知道她有这个癖好,这是她自己一个人的游戏。
慕晓语错开伯明瑞过去车子旁边,道:“车子我很喜欢,借我开几天,你老婆我也很喜欢,也借我玩几天。”
他的话说的很难听,其余的人都快要忍不住了,但伯明瑞却没有很在意;她知道慕晓语是个心口不一的人。
伯明瑞浅浅一笑,道:“可以,我力所能及的地方,你都可以提要求。”
程焉雪差点气死。不过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陪在慕晓语身边的话,伯明瑞跟慕晓语独处的机会就变少了,这么说的话,这到是件好事。
所以她也没有反对。
慕晓语继续道:“阵容不错,老早就想体验一把这种感觉了。”
伯明瑞很懂事,朝着她九十度鞠躬,道:“小姐请。”慕晓语上了车,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派头。
这件事对伯明瑞来说倒是不算什么难事,伯明瑞家在盗墓一派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家大业大,人也多,随便拉一些人来摆阵势是在算不得什么。
而且迎接的是慕晓语这样的人,算是很值得的了。
盗墓的人,难免沾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他们自己能解决一部分,可是也有很多事他们力所不能及的,这时候就需要慕晓语这样的人了。
何况慕晓语对伯明瑞还有恩情,如此种种,慕晓语算是被伯明瑞家里列为座上宾。
在十几辆车的护送下到了伯明瑞家的宅邸,伯明瑞的老爹亲自迎接出来,见到慕晓语,显然是吃惊不小,抱拳道:“听说姑娘年轻貌美,只十七岁芳华,我还有些不信,看来是我有眼无珠了。”
慕晓语回之以礼貌,道:“看来我应该装的老一些;不然让伯父尴尬。”
伯明瑞的父亲哈哈大笑,道:“果然是天才怪才,请。”老头子对慕晓语很敬重,显然是有心要结交这个年纪轻轻能力不俗的小姑娘,如果可以,顾及还想把伯明瑞的新娘换成慕晓语。
慕晓语颔首见礼,道:“多谢伯父招待,打扰之处多多见谅。”
跟同伯明瑞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跟他老子在一起,慕晓语行为彬彬有礼,谈吐幽默风趣,之前没有见过她流氓一面的人,还以为这就是她的本来面貌,而这副面貌,与修道大咖的身份也很符合。
伯明瑞的家族很大,可谓是弟子三千。
而这所有人里面,只有伯明瑞很少下墓。原因大概就是自幼被女鬼缠身,本身已经是摇摇欲坠,所以才能在盗墓世家里面保持着一股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