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老龙王的水晶宫02

正是因为这种奇怪的感觉,也促使他更加靠近慕晓语一些。这样的温度和光线,对楚钦这样的凡人来说是会要命的,在这里多浪费一秒钟,活下去的希望就会少一分。

他不得不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还罩了墨镜。这样做虽然很大可能会中暑,但可以暂时避免成为烤肉。

在他们立足的岩石上有五六具尸体,都已经被烤焦了,是被晒死的无疑。

伯明瑞蹲下仔细查看,在死者身上找到信物,面色凝重。告诉另外的人:“是我们四家的人,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应该是被晒死的。”

这不足为奇,这样的温度,晒不死人那才有鬼。

虽然替他们可惜,但眼下形式谁都没有多余的精力给他们凿墓立碑、超度往生。

前面是一座更高更大的水晶巨岩,上面一定更加难以生存。光线实在太强,其余的人往上看的时候根本连眼睛都睁不开;探路的重任就落在慕晓语身上。

御剑飞行到了上面,看见前面是一片开阔地,前后约五六百米宽,左右望不到边际。地上遍布丛生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送郎一双千层底,踏遍荆棘脚不疼。”真正指的应该就是这里了。

回到第一座岩石上把情况跟另外的人说了,又告诉他们:“上面的温度更高,我基本压不住了,光线也更强,带着太阳镜还觉得刺眼。”

另外的人面面相觑,他们中没有人认为自己比慕晓语有绝对的优势;慕晓语都觉得难受的境况,他们上去了不会有多好。

楚钦的体力原本就已经消耗殆尽,听见慕晓语带回来的消息差点倒下去;他觉得自己已经嗅到了勾魂使者的鼻息,前面这座水晶岩石就是给他准备的火海地狱。

水无忧眯起眼睛昂首看了,呼口气说道:“七彩宝蚕丝有三十仗长,水火不侵,正好用来遮挡强光烈日;看清楚前面是何境况再作打算。”

另外的人当然求之不得,甚至想要抱怨一句“既然有这种好处你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

水无忧展开玉臂优雅一抛,七彩宝蚕丝就飞到岩石顶端,姐妹二人妙步踏上去,踩着七彩宝蚕丝往上滑。施展法术弄出一个遮阴的地方来才招呼下面的人上去。

骆清借光遁形走在前面;张玄抓住楚钦纵身一跃也到了上面。上面的温度和光线太强,伯明瑞的神鹰已经不能再用;慕晓语御剑飞行的时候就顺便带他一起了。

虽然伯明瑞肯定也有别的法子,但慕晓语觉得如果乌蒙山之巅的邪神真的存在,她跟张玄骆清之间必然有一场争斗,伯明瑞已经帮过她一次,到时候也很可能是盟友,这时候,还是不要暴露太多比较有利。

至此,两个人算是在某种程度上达成合作共识了。

有水家姐妹的七彩宝蚕丝遮阴,楚钦觉得舒服了许多。太阳镜也借给另外的人观察情况。

适应过来之后才发现,这座岩石大概有六七十平大小,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十余具尸体,这些尸体焦而不腐,都是晒死的无疑。

而在他们前面的开阔地上,尸体更多,远远望去大概可以确定死因也是温度过高。因为强光的缘故,开阔地之后是什么暂时还不清楚。

这么多人葬身此地,楚钦越来越好奇,问伯明瑞:“你们到底得到了什么消息,能让盗墓四大门派联手不惜一切代价要拿下的不会是一般的金银财宝吧。”

另外的几个人也有这个好奇,她们对乌蒙山之巅有什么略知一二,但也只是知道一二;盗墓四大门派不惜一切代价要上乌蒙之巅,上面肯定有什么不寻常之物。

面对一众人询问的目光,伯明瑞无奈摇头:“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我才八岁不到。乌蒙之巅让四大门派损失惨重,老一代把这件事列为禁忌,我问过几次,但没什么结果,这次还是瞒着家里人偷跑出来的。”

如此一来,要想知道乌蒙之巅究竟有什么,也只有他们自己去解开了。

开阔地的情况一览无遗,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之外应该没有别的潜在危险骆清性子急,纵身一跃走在前面。这里距离下面虽然有至少二十米的高度,但还难不倒他。

楚钦任然被张玄拉着往下跳,其余的人也紧随其后。只有水家姐妹还是仙气十足,踩着七彩宝蚕丝飘然而下。

到了地上,温度虽然没有岩石上那么高,但还是十分炎热。

这样的天气,另外的人还好,但楚钦凡夫俗子,已经感觉头晕目眩,不由得抱怨道:“这鬼天气是打了鸡血了!我们为什么不等到晚上气温降下来再走?”

骆清呼口气,调匀气息,告诉他说:“到了晚上气温会异常低,水晶岩覆上一层冰霜,站都站不稳。”

他脚下的泥土表层有蓬松的痕迹,之前伯明瑞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动作不大,但还是损毁不少;这些都是高低温差异巨大酥解的结果。

想到这里,楚钦不由得皱起眉头;蹲下身去仔细查看地上的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果然,并没有丝毫酥解的现象;只有筷子粗细的水晶条却比钢铁还硬,他费尽全力也没有掰断一根。

一直以来他最为自豪的就是这一身健美的肌肉,在战场上他有暴力天使的称号,力量自不必说。可是现在,面对一根筷子粗细的水晶条竟然无能为力,这种失落感也是真的。

几次失败之后问骆清道:“这些都不是普通的水晶吧?”

骆清掰一根递给他,告诉他说:“是玄骨白晶,也叫做晶中之神、能源水晶;生于五行,长于阴阳,吸收天地日月精华,比玄铁之骨还要坚硬;据说老龙王的水晶宫就是用这种水晶造的。”

虽然没有完全听懂骆清说的,但可以肯定这东西非常值钱;捡五六根放进包里,可惜他没法带走更多。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