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我漂亮的朋友

余华之所以不去见孙朝阳,那是因为他心里绷着一股劲儿。

现在的他只不过发表了三部短篇小说,虽然都是省级刊物,虽然靠着这三部小说调去了县文化馆当了国家干部,但在文学圈里其实就是个小透明。

而孙朝阳如今有一部长篇小说在手,拿了好几个国家级奖项,还是寻根文学的鼻祖,如今已经是个响当当的名号。如果不出意外,未来的文学史上肯定有他一笔。

别看余华平时一副不正经的样子,但内心中还是很骄傲的。他写小说的时候,一坐在书桌前就有种“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写得好,比你们更好。”的状态。

但上次在海盐县第一次读到《文化苦旅》的时候,他突然颓废,“妈的,我写的是什么垃圾啊!”“和孙三石的文章比起来,我写这些东西又有什么意义,浪费时间嘛!”

他今日突然感觉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文学爱好者,还没有资格和孙三石谈笑风生。他要拿出有份量的作品之后,才会去见孙朝阳,才会对孙三石说:“我看过你的书,我想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

不过,孙朝阳的作品并不总是打击同行,余华读着读着,忽然有了新的感悟,他也要写一本新书。

所以,以前投稿北京文学的《星星》自己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林编辑让改了几稿,也改不出来。

此刻,余华读了新一期的《中国散文》,对于新书的写作又有了新的想法,他急着赶回旅馆开工。

说来也怪,余华在外面吹了半天冷风,回到旅馆后,被暖气一烤,浑身的皮肤都火辣辣地热,汗水一股接一股地冒。

实在难受得不得了,索性就把衣服扒拉光,只穿着一条苦茶子,蹲椅子上飞快地写起来。

他的新书叫《竹女》,到现在才确定了名字。

是一部短篇小说,故事背景依旧是故乡海盐县。写的是一位叫竹女的姑娘一家人在艰辛的生活中充满了爱意和善良。

余华小说喜欢写苦情,他从开始写作学习的就是川端康成,喜欢川端那种优美的感伤和对于命运无从把握的忧郁。

他以前所发表的小说都是这种调调儿,有浓郁的和阴郁风格,偏偏学得也不是太像,这也是林编辑不满的地方。是的,文学创作刚开始的时候确实需要模仿,但你总得有自己的东西吧。还有,年轻轻的,哪来那么多苍桑?

余华年轻气盛,自然是不同意编辑意见的。

但今天看到孙朝阳的东西,心中不禁叫了一声,玛德,孙三石的作品全是自己的东西,全是自己内心的体验,就没有门派,没有路数,这才是创作应该有的状态,我以前学川端康成,终归是画虎不成反类其狗。

他前几天写新书的时候已经有了莫名的感触,状态很好,有种得道之感,但还是差最后一口气,今天是彻底地通透。

筑基期总算是顺利过了。

余华写得好快,一路草书下去,边写边喊:“过瘾,太过瘾了。铁森,铁森,给我点一支烟。”

“铁森,来一壶茶。”

“啊,好痛。”烟头落大腿上,烫出燎泡,余华大叫:“痛,痛才好呢!”

“铁森,好热,帮我打扇。”

史铁森:“我为什么要给你打扇?”

余华:“因为我在创作,这是伟大的作品,我在写一部大说。”

“你会感冒的。”

余华在写稿,史铁森就在后面看,他看着余华的稿子上有水汽烟气冒出,看到余华背心渗出细密的汗水,脖子后面有寒毛根根竖起。

余华:“铁森,我饿。旅馆伙房里有几根黄瓜,帮我偷回来。”

史铁森无语。

时间一点点过去,虽然说余华这篇《竹女》已经写了一部分了,但等到最后写完,已经是夜里一点。

他忽然扑通一声摔地上,原来因为蹲的时间太长,腿麻了。

史铁森大惊,挣扎着要去扶。

余华摆了摆手,无声笑起来,须臾:“如何?”

史铁森:“写得好。”

余华:“川端康成书里很多多愁善感的东西,我没见过,写不好。强写,我都快写恶心了。今天,我找到了自己的东西,很痛快!”

《竹女》是余华从一个模仿出道的文学爱好者正式跨入作家行列的标志性作品,通了,就是海阔天空。

在地上坐了片刻,余华遏制不住心中的兴奋,只穿着一条苦茶子就冲出房间,长啸:“天生我才,天生我才必有用!”

有他带动,另外几个作家也赤条条冲进院子,在寒风中大声呼喊。

“垂死病中惊坐起!”

“红旗半卷出辕门!”

什么风格的诗句都有。

一个微胖界的作家朗诵:“知否知否,应该是绿肥红瘦。”

次日,参加改稿会的作家们被北京冬夜的寒风放倒了一大片。文学时代,文人雅集,没有任何功利,一切都是为了艺术的追求,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杨沫看着不停擤鼻涕的余华,笑问:“余华,听说你昨天晚上带着作家们大闹招待所,人家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告状都告到我这里来了,说是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余华义正词严:“大姐,我们在搞艺术。”

杨沫又好气又好笑:“什么艺术需要光膀子,大吼大叫?你余华了不起,还成竹林七贤里的刘怜,天地是我房屋,房屋是我衣服,你们为什么进我裤子里来了?”

“大姐,我没喝酒,我刚写了一部短篇小说,写高兴了。”余华很苦恼:“我也没想到写出一部让自己满意的作品后劲那么大,一时控制不住情绪。”

杨沫:“什么小说这么大后劲,拿来看看,我倒是想见识一下。”

余华早有准备,从包里掏出稿子递过去。

《竹女》不长,几千字篇幅,杨沫飞快过了一遍,咦一声,又从头看起。

这次却慢,似乎在小心咀嚼。

半天,她把稿子放在办公桌上,舒了一口气。

余华心中不安:“大姐,怎么样?”

杨沫:“我们在写作的时候通常会问自己一个问题,什么是作家?我是个资深编辑,抛开文学理论上的东西不谈,就我个人认为,一个合格作家的标志是有自己的语言风格,自己的文章气韵。以前你没有,现在有了。余华,文学缪斯女神今天终于张开双臂,她在拥抱你。”

余华:“大姐,要不你就发我这篇《竹女》吧,以前那部《星星》就算了,我实在没办法改。”

杨沫:“你就那么害怕改稿?”

余华:“谁不害怕呢?”

杨沫轻轻一笑:“那就不改了,直接发。你的《竹女》我要了,《星星》也要。”

余华心中狂喜:“谢谢大姐,谢谢大姐,活菩萨啊!”

杨沫:“快去吃药……等等,你给其他人带点感冒药回来。”

一场流感袭击了《北京文学》编辑部,因为寒风中那场光猪大会,来京作家团灭。

稿子自然是没办法再改了,将就着用吧。

结束北京之旅,始作俑者余华得意洋洋地踏上回家的火车,朝买了站台票的史铁森挥舞着拳头:“这次北京我来对了,现在,就让我们告别吧,亲爱的朋友……拿来吧你!像我这样英俊的作家,必须用这种笔。”

他伸手把史铁森上衣口袋的勃朗峰金笔抢了,这玩意儿太让人眼馋,关键是贵。铁森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很生气,我真的很生气。

火车缓缓出站,史铁森摸了摸口袋,笑起来,喃喃道:“一路珍重,我漂亮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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