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机缘巧合

“列阵!列阵!左舷火炮准备!”蒲德曼顾不上许多,不管对面是什么身份,他这边都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蒲德曼自己是荷兰人,从小也算是耳濡目染,更重要的是,兴华军水师无论是缴获的战舰,还是学习的海战招数,都是来自东印度公司的战俘,所以兴华军水师在装备了新式火炮之后可以说是荷兰舰队的加强版。

蒲德曼这边的十艘商船摆开了一字长蛇阵,将左舷火炮全部装填完毕,正对着驶来的敌船。蒲德曼和景昭都来到了瞭望台上,展开千里镜注视着海面的动向,可以明显看到,对方应该是放慢了速度。

“少将军!这,荷兰人!”跟蒲德曼等人一样,实际上对面的船只也没做好准备,他们也没有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一支不明身份的舰队。但是对方摆出的阵型彰显了他们的身份,竟然真的是荷兰人。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各门派的高手一出招,对方就能猜到他所属何门何派一样。每一个国家的水师都有自己习惯的阵型和自己喜欢的打法。兴华军是师从荷兰水师,当然跟荷兰水师是一个套路。仗着自己船坚炮利,直接摆开一字长蛇阵,用侧弦火炮来对付敌军,尽可能发挥火力优势。

这种嚣张的打法只有荷兰水师和西班牙水师敢这么干,比的就是谁的火炮多,谁的火炮威力大。所以蒲德曼一拉开队形,对方立刻就识别出了他们的身份,只是这一次,对方真的是搞错了,他们用的荷兰海战方式不错,可他们还真不是荷兰人。

可兴华军这么一摆,对方吓了一大跳。原来,这支不明身份的舰队正是福建水师的一个分队,而带队的长官,好巧不巧,正是郑芝龙的儿子福松,正式名字郑森,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此时隆武政权还未建立,他还是叫郑森,但在福建水师中,大部分将领都跟郑芝龙一个辈分,还是愿意称呼他福松,小兵们就称呼他少将军。

今天郑森出现在这个位置,是有原因的。原来,荷兰人二十年前在热兰遮城驻扎,锁定了台岛南部。这对郑芝龙来说是个巨大威胁,当年郑芝龙海贼起家,跟朝廷在东南沿海打了许多硬仗,后来被明廷收编,这才有了福建总兵的官职。

而台岛,就曾经是郑芝龙的重要后勤基地,也算是郑芝龙的基本盘。最重要的是,当年的台岛属于福建布政使司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郑芝龙这个总兵官,管辖范围是包含了台岛的。荷兰人占领了一块地方不说,还建造了一个城池,放谁身上都不能忍。

郑芝龙跟荷兰人干了几仗,败多胜少,双方数年来一直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现在清兵入关,京师落入李自成之手,崇祯上吊。国内局势一片混乱,郑芝龙更是将重心放在了闽北,鬼知道弘光朝廷能撑多久,敌军打过来,郑芝龙又该如何自处?

自然,他就将目光又聚焦在了台岛上,台岛孤悬海外,若是没有强大水师,是过不了海峡的,所以郑芝龙想给自己留条后路,万一大顺军或是清兵打过来了,他可以考虑退往台岛,再图后事,可这之前,必须把岛上盘踞的荷兰人给干掉。可荷兰人实力不弱,郑芝龙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相当头疼,一直在寻找机会。

结果郑芝龙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他的人一直在海上活动,同时也在搜集各方面的情报。据可靠消息,吕宋的东印度公司舰队遭到了不明势力重大打击,全军覆没。

得到这个消息的郑芝龙欣喜若狂,没了水师支持的热兰遮城,不就成了孤城?五百荷兰火枪手,就是他娘的派兵去消耗,也把他们给消耗掉了。

所以他立刻组织人马,准备趁势打下热兰遮城,结果很不幸,正面作战打了好几次,损失了数百人马,连城池的边都摸不着。他只能收兵,但郑芝龙不可能轻易放弃,思来想去,郑森主动请缨,愿意带一支分队,从另一个方向乘船绕道,偷袭热兰遮城,这才会出现在兰屿岛附近。

郑森带着大小战舰二十余艘组成的混成舰队一路送台岛东部海域绕了过来,本以为这一路应该是风平浪静,因为吕宋舰队完了,这里不可能出现荷兰舰队,可是谁能想到,刚过了兰屿岛,就看见海面上的敌舰。

说实在话,郑森今年刚刚二十岁,下面人叫他一声少将军不假,可是他毕竟年轻,作战经验不是很丰富,这次也是一腔血勇主动请缨作战,郑芝龙看他这么有冲劲,不忍心拒绝,这才给了他一支舰队,让他绕后。

大小二十多艘战舰上还有一千五百步兵,分别由三个把总带领,这是他陆战的主力。这么看,郑森的舰队实力并不是特别强大,以往郑芝龙对战荷兰人在海战中之所以能取胜,主要是靠数量优势围歼荷兰舰队。在数量差不多的情况下,郑芝龙是没有胜算的。

现在,难题摆在了郑森的面前,对方的船只有十艘,可是荷兰炮舰的战斗力不俗。自己的舰队虽然是二十多艘,可其中有十艘是运兵船和补给船,属于中小型船只,没什么战斗力,真正有战斗力的就是十五艘炮舰,但这十五艘炮舰也有大小之分,主力是五艘龙炮船。

这是福建水师的主力舰,船身较大,可以搭载十二门重炮,其他的十艘都是中型鸟船,只有六门炮。这么看,他们的实力并不具备压倒性优势。

郑森放下千里镜,咽了咽口水。若是不打,自己回去怎么交代,岂不是有了怯战之名,这对二十岁的郑森来说是不可忍受的。若是打,且不说能不能打赢,一开战,必定是互有损伤,自己的兵马本来就不多,即便是打赢了,估计也打不了热兰遮了,等于白跑一趟。

一名把总凑上来问道:“少将军,打不打,狗娘养的红毛鬼已经列阵了。”

郑森的脸颊抽搐了一下,一咬牙道:“打!遇敌不战,那是懦夫。”

“全军转向!反向雁翅阵!”瞭望台上的旗手不断打出旗语,指挥舰队行动。郑森的队伍立刻变阵,运兵船和补给船放到后面,不参战,万一情况不妙就撤,这些船上全都是陆军士兵,万一被击沉,后果不堪设想。

剩下十五艘战舰排成反向雁翅阵,所谓反向雁翅阵,乃是郑芝龙军特有战法,跟正向雁翅阵不同,普通雁翅阵是中军往后缩,左右两军凸出,呈现半圆形,围住敌军。反向雁翅阵时中军在最前,左右两军靠后,等于是将半圆给反过来,两边的弧线在后面。

在海战进攻作战中,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打法,因为中军容易被敌军集火攻击。但是郑芝龙却反其道而行之,这也是无奈之中的一种选择。主要是因为荷兰人火炮犀利,如果用普通雁翅阵,左右两军会遭到敌军火力覆盖,靠上去就已经损失惨重了,围不住敌人。

但如果反向使用,中军被集火不错,可两翼的快船能利用速度优势靠上去,进入射程后,从左右两侧发动攻击。说白了,也就是以中军为诱饵,给左右两翼的快船创造攻击的机会。

郑森如此列阵,立刻有部下劝说,“少将军,这太危险了,要不,旗舰移动到侧翼吧。不能在中军当靶子啊。”

郑森却傲然立在船头道:“岂有主将避战之理,本将就在这里,身先士卒,把旗帜升起来!”

郑森一声令下,旗舰上立刻升起了明军的日月大旗和郑家军的郑字大旗,舰队立刻排列好阵型,迎着兴华军冲了过来。

“他们杀过来了!”景昭喊道,面对这种海战,景昭还是第一次,当然有些紧张。蒲德曼却要好很多,常年在海上行走,也算是见过各种大场面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蒲德曼立刻喊道:“所有炮位,调整诸元,听我命令开火。”

水手们立刻调整火炮角度,最后检查火炮的发射状态。船舱中的水师士兵和水手们也拿出火铳,做好了准备,一旦敌军舰船接近,就用火铳对甲板上的敌军人员进行杀伤。

“预备!”蒲德曼高高举起了右手,水手们点燃了火把,等待最后的攻击指令。

忽然,景昭大喊一声道:“等等!你们看,他们好像是明军!”

“什么?”这一声喊把蒲德曼等人吓了一跳,他也立刻端起千里镜仔细观看,日月旗他还是认识的,果真是明军。蒲德曼可不想跟明军发生冲突,他瞬间明白缘由了,自己的船都是荷兰船,再加上荷兰舰队的阵型,肯定是被明军误会了。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台岛毕竟是大明的领土,有明军舰队也不能说奇怪。

蒲德曼立刻叫停道:“停止攻击,发信号!”

啾啾啾,连续三枚红色的响箭打上了天空,这是海上惯用的信号,表明己方没有恶意。对面的明军显然看到了信号,郑森一愣,“这是?先停下,先停下!”

得到命令的明军舰队立刻放慢速度,双方在射程之外对峙,郑森明白,对方只要有千里镜,肯定能看见旗语。他立刻让旗语兵发令,表明己方身份的同时,询问对方身份。

“我们是明军,你们是什么人?蒲德曼先生,对方发旗语了。”瞭望台上的旗语兵喊道。

蒲德曼立刻道:“告诉他们,我们是商人,来自安南,只是路过,没有恶意。”

“来自安南的商人?”郑森有些疑惑,在他印象中,好像这里从来没有过安南的商人,况且还是一支颇有规模的船队。

郑森立刻对副将道:“放小船,派人去问问。”

一艘小船哗啦一下从旗舰上被放进了海里,立刻有军官划着小船来到了商队之中,有人放下舷梯,接应军官上船。那明军军官一登上希望号,便大吃一惊,迎面而来的正是蒲德曼。

“红毛鬼!还敢说你们没有恶意!”军官喝道。

“这位将军,稍安勿躁,我们真的不是东印度公司的人,这位虽然是荷兰人,但却不属于他们,我们是兴华军,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这个名字,我可以告诉你,吕宋舰队就是我们消灭的。”景昭站出来道。

“什么,是你们消灭的?”军官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不过景昭毕竟是汉人面孔,这让军官放下了一些戒备心,看来这支船队的话事人,估计就是这个汉人。

景昭道:“既然是明军,我也就直说了,我们也曾经是明人,只不过移居安南,所以应该算是侨民。”对于侨民,军官并不陌生,郑芝龙自己就是移居倭国的侨民,而且跟南洋的侨民联系颇多,历史上郑成功收复台岛再加上后面的抗清斗争,都离不开南洋侨民在背后支持。

军官点了点头,景昭道:“这样吧,我看你也不是带队长官,不如我亲自跑一趟,见见你们的长官如何?大家聊开了,也就没有误会了。”

蒲德曼道:“这,太危险了吧,你若是有事,我怎么跟将军交代。”

“无妨,他们是明军,我们并不是敌对关系,不会怎么样的。”景昭摆摆手道。

不一会,景昭便跟着军官返回了明军旗舰,郑森迎了上来,军官介绍道:“少将军,这位就是商队的领头人。”

郑森抱拳道:“幸会,本将福建水师,郑森,请问先生高姓大名?”

“谁?郑森?”景昭惊讶道。

郑森皱了皱眉头,这家伙好生无礼,便问道:“先生认识我?”

“不,不认识,啊不对,认识,哎呀,我不知道怎么说,你看看这个。”景昭从怀中掏出了高衡的信件。

“这是?”他赫然看见了封面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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