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帝星飘摇荧惑高

这就是传说中,“我都封王了,系统金手指才到货”么?

金手指在哪里?

郎奇飘飘忽忽,围着这台天顶星电脑转了一圈,正要仔细看,忽听天外传来声音。

“禀报大王,出去追击土默特人的队伍得胜归来。”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你是不是要让我派你巡山,然后捉个唐朝和尚回来做晚餐啊?

郎奇霍然从案后起身,原来是南柯一梦。

这才想起来,林丹汗给自己封王,好像叫什么“林中大王”。

多半泰松的侍卫已经将这个喜讯传出去了。

新任大舅哥这起名字的本事太逊了,我姓郎,叫苍狼王不够帅么?

嗯,兀良哈部落原来生活在大兴安岭里,被称为林中百姓,这个名字大概这么来的。

那你封个林中汗不就得了,跟大王是一个级别的。

好吧好吧,林中大王听起来像老虎,比狼还威风,凑合用吧。

郎奇起身,发现身上多了件披风,大概是泰松怕自己着凉,给自己披的。

郎奇披着披风走出帐篷,行久、胧子神出鬼没地出现在身后,几十個亲卫也及时出现。

郎奇信步走出车城,两千轻骑在图布信和保力高的率领下,正列阵等待郎奇训话。

见郎奇到来,士兵们全体在马上躬身,右拳捶胸,“参见台吉大人!”

火把下,轻骑兵们意气洋洋,一个个彪悍之气溢出,好一群控弦猛士。

原来的附庸兵跟正兵的差距,主要不在训练上,是士气和自信。

这一仗将原来骑在自己头上的正兵老爷打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兀良哈轻骑们,身体里笑傲大漠的血脉复苏,仿佛回到了跟随者勒蔑纵横草原的时代。

附庸兵转成正兵后,打了胜仗,战斗力提高的速度,远比火枪兵们还快。

一次酣畅淋漓的大胜,让这支队伍有了强大的自信,这就是王牌部队的起源。

什么“骄兵必败”是对领兵将帅的要求,士兵则是傲气越多越好。

“把那失败的经验,留给那对方,五……”

打住,不能作死,郎奇警告了自己一句,朝这帮子新鲜出炉的骄兵悍将挥了挥手。

“兄弟们,你们干得很好!回去全体按律封赏。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由于诸君的奋战,大汗已经封我为林中大王,统帅兀良哈和新近归附的部落。

请诸君再接再厉,多立新功,恢复者勒蔑先祖的荣光!”

大家心里都门清,郎奇得道,我们这些属下当然跟着鸡犬升天。

郎奇这眼看占据半壁江山了,比当年者勒蔑先祖的势力还大。

作为他除了近卫军外最早的直属部落,兀良哈肯定要兴旺起来。

保力高当即带头高呼,“大汗万岁,我们誓死追随大王!”

士兵们一起捶胸,跟着高呼。

军心可用啊,郎奇当即趁热打铁。

“大汗遵循成吉思汗先祖传下来的规矩,许了咱们兀良哈部落世代为黄金家族的古列坚。

为此,大汗已经将泰松长公主赐婚给了我。

可是,奈曼部落不遵守成吉思汗的规矩,为此无耻反叛。我要带你们干掉衮楚克,消灭奈曼人,你们敢不敢去啊?”

刚才喊口号被保力高抢了先,大胡子图布信这次带头高呼,“干掉衮楚克,消灭奈曼人,兀良哈无敌,大王万胜!”

两千把弯刀一齐举起,“万胜!万胜!万胜!”

等大家欢呼完毕,郎奇挥手,“众将士辛苦了,解散!”

众将士下马入营,郎奇望着属于自己的这股强大力量,心头充溢着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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