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前,受伤同门已逾十人,一筹莫展的墨凌然仗剑傲立,冷声道:“小十三,你我同门,更看在谭师叔的面子,我不与你计较,打伤同门之罪我亦可替你在几位师伯面前好言几句,你若识相点,这便赶紧回头,一切权当从未发生——”
“闭嘴,墨凌然,你一个连数字名号都没混上的蠢材,也敢在我面前讲什么情面?今日出城,势在必行,哪个胆大敢来阻拦,便休怪我十三铁剑无情。”
百余名同门一听此言俱都剑拔弩张的逼向了眼前这个一夜白发的怪胎。平日下,哪个不知,他与那醉鬼师父形同烂泥,醉生梦死。可今日,却又不知犯了什么癔症,仗着本事强横,冲破牢房,纵马架鹰的,非要出城逍遥。
焚魔城铁律如山,岂能任由他再如往回自由出入?还有没有点儿规矩了?
“凌然师兄,小贼强横如此,何须多言,不如就地打杀,以除后患?”
一个满脸横肉的同门举刀冲出队列,高声呐喊,可不等他话音落地,就觉眼前青影一闪,脸上顿时挨了两巴掌,紧跟着,剑风一冷,他的衣衫竟被生生的割落下去。
他飞身跳回马背,冷声道:“身为同门,我不想各自为难,此番出城,事情一妥,自会回来领罪,诸位亦不必为难,假若,还要强行阻拦,十三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众人闻言,一时踌躇,这时就听远处的一座沙丘之上传来一声高喝,道:“放他出城,有什么罪,尽管找我便是。”
众人望去,就见那宿醉不醒的‘老酒鬼’竟慢悠悠的站起了身,把话说得掷地有声,刚一犹豫,就听老人又道:“怎么?还等我亲自动手吗?”
墨凌然一听,紧忙道:“谭师叔莫急,弟兄们,开城门,放他出城!”
他跨坐马背,悠然转身,望着老者遥遥拱手,道:“老人家,走了,你自己保重,回来时,再给你多带些美酒就是!”
老者愤然转身,道:“滚,我才不信你的鬼话,最好别再带回满身女人的臭香才好。”
他哈哈大笑,纵马出城,当城门关上的一霎,老者突然醒悟,遽然转身,怒声道:“臭小贼,你又偷了我的酒?”
可是,他去的甚急,哪里又听得见师父的叫喊?
一骑绝尘,远踏大漠骤卷的黄沙,怀揣恋人的凶死之谜、师傅的断腿之谜以及自己身世的未解之谜,再次离开这冰冷无情的焚魔城,所去的江湖总有一站是他心心念念,六载难断的情之归处。
所以,马踏尘喧,鹰啸九霄,不只一日,终于踏进了清河山的境内。
那里,大雪封山已有时日,假若不是对此轻车熟路,恐怕连那山的入口都寻不到。
六载光阴的坟丘,被大雪覆盖,白茫茫的,早不见了最初立下的真容,可这活着的人却六载煎熬,生不如死,但有活处又总都心系此地,恋念难忘。
他远远的下了马,随手折下一截松枝,心情繁重的到了坟墓前,凝视半晌,小心翼翼的拂去墓碑上的积雪,取出贡品,一一摆上,那些都是她的生前所爱,他精心置办。
“风华,傻十三又来看你了,时光真快,眨眼便是经年,你在那边还好吗?为何不来梦里见我,你可知道,没你的日子,我有多痛?没你的日子,我有多苦?天可怜见,谁能帮帮我,我该怎样,才能再次见到你?”
他说着说着,失笑痛哭,那哭声在山中激荡,仿佛瞬间惊醒了所有积郁在大雪之下的蚀骨之痛,不断的催动着那穿林越境、激荡迂回的哭笑之声,逾久不绝。
风雪又来,哭声终止,他郁郁寡欢的取出所有烈酒,其中更有两坛师伯们苦心窖藏的上等好酒。
他倚着墓碑慢慢坐下,斟了两杯,一杯赠予恋人风华,一杯自己独饮,然后望着满目素染的银白世界,语声凄凄的道:“风华,酒虽佳酿,却暖不了这山里的冰寒,想来是我不好,自顾伤悲,忘了你一个人的孤独,这酒该罚,我饮了!”
说着,他双目再次含泪,将那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苦笑着将风华的杯中酒泼洒坟前,再次斟满,又道:“你知道吗,一个人心碎的声音很响,是震耳欲聋的,可是我聋了之后却仍能听见那不断想你的心碎声。所以,这些年,我惟有用酒麻痹,渐渐的,都忘了自己还活着,所幸,我还活着,风华,你信么,我的剑仍能出鞘,我的人还可行走,所以,我终于醒转,我要带着那心碎的思念再次上路,重闯江湖,定要查出那害你殒命的恶贼,到时,定要会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如此,信誓旦旦,杯酒不停,说到后来,他又兴致大起,慌忙取出风华生前替他精心秘制的竹笛,吹奏起了那首仍未学好的《松涧深》。
风雪再大,恍若飞天乱絮,顷刻描白了他本就雪染的白发以及那一身青袍。他放下竹笛再饮烈酒,酒入愁肠,心语千重,诉不尽处再又笛声迂回低转,如泣如诉。
不知多时,他终于紧握竹笛,面展欢颜,幽幽的醉倒在了那墓碑的一旁,风雪不忍那一脸的愁苦再现人间,悄悄将其蒙盖。
凶猛的猎鹰徐徐落在墓碑之上,羽翅乱抖,似是拼力扑打着那无情的风雪,可风雪多急,终究难抵,它也便收了羽翅,轻轻落在主人的身旁,静静的看着、守护着,一丝不苟。
良久良久。
骏马黑寡妇的一声长嘶惊醒了他那几欲僵硬的躯体,他醉眼惺忪的望见了眼前静候的猎鹰,更望见了那漫天飞落的鹅毛大雪,可唯独失望的,是那梦里悠远,仍未再见风华。
他踉跄起身,再执松枝,用了半天的功夫,扫尽了整座坟丘之上的积雪,然后肃立半晌,才道:“风华,我该走了,就在那远路之上,我们梦里再见!”
话音一落,骏马嚎嘶,他纵身上马,架鹰疾去,再未回头,须臾,成了那惨白世界中的一个黑点,想来,那里应该就是江湖了——一个风云迭起、快意恩仇的江湖。
鑫来源客栈建在清河山麓不远的一处悬崖旁。它背靠悬崖,面向官道,虽不能说建筑宏伟但也属气势非凡。客栈前的空地平整开阔,一排马厩紧挨官道而建。说是马厩,其实无非就是四根粗木架起的一个草棚而已,假若不是这一场大雪压制了屋顶的干草,想必一场山风便能把它吹个八面镂空了。
穿过客栈门上挂着的厚厚的棉布帘子,一股带着酒香的暖气扑面而来。
原来,那屋内炉火正旺,酒菜正香,便在这一帘内外之间共存着两个截然相反的世界,令人唏嘘的同时又不禁令人闻酒止步,巴不得马上饮上三大碗热酒,再啃上二斤酱牛肉,那滋味肯定舒服得赛过活神仙。
掌柜的于大钱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憨憨的外表里带着几分生意人的狡黠。
今天的于大钱心情很不错,他抱着胳膊,捻着胡须,站在柜台后把眼睛笑成了一条缝。看那样子,于大钱今天的幸福是从内而外有着高度统一的,就像那悄然荡漾在屋内四周的酱牛肉味儿,闻者失魂,做者用心。
鑫来源的酱牛肉倒是挺有名,可它的效益却不怎么样。毕竟能把客栈开在这荒山野岭、人迹罕至的地方,他于大钱也算是勇气可嘉,但话又说回来,勇气再大又有何用,你的货得卖给行家,在这儿别说行家就算一只过路的鸟儿都很少见,哪还有什么效益可谈?
可说也奇怪,就这两日,客栈里的客人突然多了起来,打尖、住宿的大约有了七八成的收益,更不消说那些临时路过吃酒的过客,就这种情况对于惨淡经营的于大钱来说又怎能不算是一种惊喜和幸福?
于大钱站的累了,他慢悠悠的换了个姿势,一双眼睛渐渐打开,他似乎又闻到了银子的味道。果不然,帘子一挑,门外又接连进来六、七个身着狐裘皮帽的精壮汉子,他们鱼贯而入,每人腰里都佩着宝剑,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傲慢跋扈的嚣张神态,让人睹之不快。
机灵的伙计不等于大钱吩咐,一路小跑的到了客人面前,点头哈腰的把一行人引到了里间的空桌前坐下。
于大钱望着众人暗暗吞了口口水,他掐指一算,隐约猜到这些人八成是今天最大的财主,于是按了按头顶的小毡帽,抖了抖身上的破棉袍,趋步到了桌前,双手一躬,笑着道:“几位爷,看着眼生,想必不是本地人吧?”
狐裘客中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汉子打量了一下于大钱,傲然的道:“远方旅人,途经此地。”
于大钱一听,双手一拍,笑道:“这就对了,我见几位爷一身风尘,必是远客。外面风大雪大,想必已冻透了身子”说着,他一把抓住一个经过身旁的伙计,欢声道:“小三子,快去取几斤热酒,给各位爷先暖暖身,驱驱寒气。”
中年汉子一见于大钱吩咐的真诚,不禁眉毛一挑,微笑道:“不想这苦寒之地的店家倒还是个体贴人。”
于大钱听完嘿嘿一笑,道:“爷,您见笑了,正所谓进门皆是客,我们小店做的便是这暖身暖胃的买卖。您说,您这一路风寒的,进了咱这店里为的不就是吃一口热乎的吗?”
中年汉子听完抚掌一笑,道:“说得好!既然这样,按就麻烦店家您给咱安排几间上好的客房,我们几人便在你这店里住过今晚,明日再继续启程上路。”说着,那汉子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拍,道:“店家,有什么好酒好菜,你尽管往上端,银子有的是,咱不怕破费。”
于大钱一见那熠熠生光的银子,口水险些淌了满地。他忙不迭的抓起银子,眉飞色舞的道:“好了,爷,您稍候,酒菜马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