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鱼死湖,没有多远就到了神族的地界。
神族迎亲的队伍已经在边境上等着,送亲的使团刚进入神族地界,立刻就跟他们进行了交换。
白泽山迎亲的大船跟有苏送亲的红船差不多一样大小,白泽站在船头,一生锦绣红袍。双目望着红船,痴痴的望着。
两条大船一前一后,行进速度极快。
楚城港口,府君迎接的船队已经等着。
楚城是港城,迎接的船队自然也是一路上来规模最大的,府君乘坐的船只甚至只比红船小一点。
当然,肯定是故意要小一点的,不然的话让苏柔和白泽的面子往哪搁。
白泽的大船上,楚城府君行礼道:“我王大喜,普天同庆,神族魔族结为姻亲,自此天下太平,百姓安生,臣特此送上祝贺。”
白泽道:“起来吧,府君坐镇楚城辛苦了;以后三族南来北往的商旅路经楚城会更加安生,府君也要尽快制定出能够让三族所有的人在楚城和睦的法令来。”
楚城府君道:“王上尽管放心,臣坐镇此处,定当尽心竭力。”
白泽道:“如此便好,有劳府君了。”
君臣寒暄之后,楚城府君下了船,鸣礼炮送行。
他鸣礼炮是很有深意的,白泽山和有苏联姻,是普天同庆的大事;苏柔从有苏离开的时候有苏为她鸣响礼炮,现在她进入白泽山,白泽山也为她鸣响礼炮,这预示着苏柔的地位,预示着白泽山对苏柔的敬重。
礼炮共有一百响,因为苏柔离开魔族境内的时候也只鸣响一百响;合约之中,三族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融,所以白泽山的礼炮不能比有苏的多,也不能少。
十里长亭前的驿站,慕晓语走了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要了一壶茶。
老板很快过来跟她搭话,道:“军师在此等人?”
慕晓语道:“嗯。我等的人就是老板。”
老板不解,自嘲道:“军师莫要拿我开刷,小人在此为我王迎接宾客,虽是王上直属,却还不敢自视清高跟军师攀扯关系。”
慕晓语哈哈笑了两声,道:“老板所言,可是让我很不自在了。当初我从白泽山去有苏的时候,还是个初入世的黄毛丫头,若不是老板照应,恐怕很难走到有苏,更不用说有今日之地位成就,更不用说为三族交融带来一线希望。”
她还记得,让驿站老板颇为惊讶,道:“军师是个念旧的人,还记得老朽,老朽感激不尽。”
慕晓语道:“所以,你我也算朋友,就不要军师军师的了,坐下了陪我喝杯茶如何。”
老板笑着坐了下来。
慕晓语道:“真是世事无常,那时候,我自己都没有自信能走到有苏,更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驿站老板还是笑着,他似乎很喜欢笑,对谁都是笑眯眯的。跟慕晓语搭话道:“是啊,我也没有想到,那时候我虽觉得你跟别人不一样,却不曾想到能有今日成就。但要说起来,这一切都是军师有智谋。老朽在此处已有不知多少岁月,见过很多从白泽山出去带着跟你一样使命的人,只有你回来了,而且带着天大的好消息回来。”
慕晓语叹气,笑道:“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说到底,还是我的运气好。”
驿站老板给她倒茶,道:“纵然有运气,没有胆量跟智谋也是白搭;此事何其艰难,老朽虽不知道,却也能想象一些。”
这个老板确实有他自己的本事,至少来说他对人的态度是绝对不容怀疑的,不止一次,慕晓语见到他对前往白泽山朝圣的人的热情,不论贫富贵贱,在这里都绝不会被差别待遇。
所以慕晓语看这个老板的眼神,绝对是在这个世界里看人最温柔的眼神。因为除了一个温柔的眼神,她不知道还能怎么样,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报答他当年的指路之恩。
温柔的笑着,道:“庆典在即,前来朝圣贺喜的人越来越多,想必忙得不可开交吧;你大可不必来招待我的。”
驿站老板道:“是啊,近两个月来白泽山的人,比过去两百年都多;好在军师提前预料,我才有时间精力采取相应的措施。”
他这话可不是奉承,而是真心的感谢。
协议落成的时候,慕晓语就从大营抽调兵马来协助驿站准备,那时候驿站老板还觉得就算是凭借驿站的人力顶多也就是忙一些。可是到了今天,他对慕晓语只有崇拜,因为过去从协议颁布道今天,驿站扩展了大小上千个临时住所,几乎囊括了白泽山下所有能住人的地方,但是今天,几乎没有空出来的房子。
慕晓语看着驿站里面进进出出的人,道:“十日后的大典当天,人数应该还会加倍,那时候应该会更加忙碌。”
老板道:“这是普天同庆的喜事,也是理所当然的。”望着驿站里面几个魔族的人,道:“说起来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在白泽山脚下见到魔族的人了,从我来到白泽山,还是第一次见到魔族的人坐在这里吃喝。”
他的脸上浮现笑意,十分悠然的笑意。叹气道:“和平到来之前,或许会有很多人阻止,但真的天下太平了,原因非要打一仗不能解气的人也会荣辱欢乐之中。之前我一直是中立的,可是现在,我却觉得这一天来得晚了一些!”
指着一个忙碌的店小二,告诉慕晓语说:“他啊,之前是大长老所部的兵户;和谈的时候是坚决反对的,说什么绝对不可能跟魔族共存;可是你看现在,店里就他最欢,干活也最勤快;交了好几个魔族的朋友,就连相好的都有一半魔族的血缘。”
慕晓语看着那人,长相普通,身材也不算魁梧,不过看起来还算结实,人也开朗。算不上女孩子喜欢的类型,但应该是很会照顾人的类型。
捧起茶杯,自嘲般的笑了笑,道:“是吗,那真是不错。”
她的语气似乎是感叹,又似乎实在担忧,驿站老板很在意,试探问道:“军师可是有什么心事吗?”
慕晓语摇头,握住茶杯的手用力很大,脸上还挂着笑容,但谁都看得出笑容里的故作欢乐。
驿站老板虽然很想说点什么,但却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她是旁观者,对别人的人生没有指导权,何况是慕晓语这样的身份才能。
况且,就算要安慰一句,她也不知道慕晓语因何而烦心。
想来想去,也只有一句皮痛肉不痛的:“是啊,天下的人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坚持不懈的东西,转眼之间就会弃之如敝履,曾经以为绝无可能的事情,朝夕便已成了最不可能的样子。世事无常,大抵说的就是这个了。”
慕晓语的笑容更加惨淡了。
把茶杯凑到嘴边,浅浅的尝了一口,又尝了一口。每一次只喝一小口,显然是在掩饰着自己的情绪。
三五次之后,终于还是开口了,道:“我倒觉得世事无常,是人心无常;不是有一句话叫做‘物是人非吗?’世事不会变,会变的是人。人是很善于权衡利弊的,一旦发现自己所坚持的东西不在了,立刻就会选择更适合的。”
驿站老板看着她,道:“军师说的,在下听得迷糊。”
慕晓语道:“就像是走路,本来已经选择了一条路,一条非要走到底的路;可是走着走着,发现脚下的路荆棘满布,到处都是泥泞,时时都可能出现野兽,肯定是要抱怨的,在濒临崩溃的时候,如果看到一条又平又宽的大陆,还能搭个顺风车,一般人就会放弃了;或许会有留恋,但很多人都会选择去走那条路。我不一样,我只要走上去,就一定要走到底,否则是绝不会罢休的,哪怕会死,我也要走到底。”
她反复的强调一定要走到底,是不是也说明其实她的心也在动摇呢。反复的强调,只是在坚定自己的内心。
但是于驿站老板而言,他不想也不能去指导慕晓语的人生,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去知道她的人生,所以只是点头,道:“说的,能一贯的坚持下去的人,总算是值得尊敬的。”
叹气,又道:“不是有句话说吗:能让你心动的事情,一定不会太糟糕。”
更长的叹了气,道:“如军师所说,活着要走的路不长,却也不是三两步就能走完的,一定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每个人也都有不同的选择;但不管是什么样的选择,都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然而不管怎么样,相对于中途改变的人来说,那些一直走到底的人总是更加令人尊敬。”
慕晓语点头,很认真的点头,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是第一次如此认真的听一个人说话,然后点头赞同。
驿站老板笑了笑,道:“军师的路一定不好走,不过我相信军师一定可以走完,有一个完美的收官,因为不论怎么样都要坚持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