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燕哪有什么忙的,从深城回来,她尝试过重新找回从前的生活。
可同学不是出嫁外地,就是在忙工作忙生意,要不就是照顾家庭和孩子。
偶有几个闲的,做保险的,就危言耸听给她讲故事,做小三的,就拉着她出去跟一帮肥腻的老板喝酒,玩得开的,天天呼朋唤友跟一帮年轻人混一起,不是郊外野炊、就是泡夜店,闹够了,跟固定和不固定的男生不是去宾馆就是去他家……
最后她发现,自己和现在的世界已经格格不入。
所以,除非有人主动约她逛街,一般时候,她都是呆在家里,像个小偷一样,在网上和妈妈的嘴里,搜集方觉迟的信息。
沈方两家,到父亲那一辈,年轻时候处得非常好。
方德民是沈长军的半拉师傅,两家是邻居,也都是机床厂的工人,那时候住的还都是平房宿舍。
两人同吃同进相扶相助十数春秋,本以为会生死相同,结果,方德民偷偷焗了油。
先领证结婚婚,先开始变的。
娶了个知识分子家庭的女儿,岳父岳母加媳妇给他下了死命令,必须考上夜大,必须读完业余本科。
开始老方挺不住,还想拉着小沈一起共患难,结果小沈毅然决然抛弃了兄弟,用以前两兄弟站街选美的业余时间,跟人倒腾废铁去了。
最后,老方赶上第一波的万人赶考公务员,并且考上了,成功上车!
几年之后,沈长军也在机床厂的改制情况下,被买断裁员。
下来不能呆着,听了方德民的,用手里那点钱跟人入股,开始做起了资源重生再利用的生意。
方觉迟出生后两年,沈家才有的沈晓燕,两个人一个幼儿园还真一起玩过一段时间,等方觉迟上学之后,就不那么亲近了,后来又不同校,接触更少了。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也算不上青梅竹马吧?
但两家一直交往,几乎每年过年都要在一起聚一次。
走得这么近,孩子大了,自然就有做亲家的想法。
但事实呢,沈家早就看好方觉迟,沈春燕也喜欢他,但方觉迟却不喜欢沈春燕。
倒不是沈春燕长得不漂亮,性格不好。而是方觉迟没感觉,他不喜欢沈春燕从小就随她妈,天天化妆。
沈春燕后来去南方打工,跟方觉迟的拒绝不无关系。
这事挺有意思,必须得好好说说。
(这是真事,角色换了名字而已)
一个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简直有着逆天的潜意识锻造。
沈春燕喜欢化妆是受她妈妈影响。
据说有一次沈爸和沈妈吵架,沈爸拉了一次硬,坚决没认输!
盛怒之下,还把沈妈珍爱的系列化妆品给砸了,他想以此夺回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绝对权威。
沈妈愤然反抗,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沈爸带着孩子吃了几天自己做的猪食,实在受不了孩子哭,更受不了没有女人伺候的日子,乖乖把化妆品照原样给买了回来,灰溜溜的去负荆请罪,又把老婆大人恭恭敬敬请了回来。
至此以后,沈爸每天必做功课就是:啧!媳妇你今天这妆画的真好看……
因此事证验了沈家绝对权威的确立,故被郑重载入家族史册。
因此,沈春燕从小就学妈妈化妆。
长大之后,这件事俨然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方觉迟不喜欢化妆的女人,他这个不喜欢,也是受父母的影响。
方觉迟的妈爱屋及乌,笃信腹有诗书气自华,从来一副素颜,从容自若,便是跟谁笑一下,也会矜持有度。
一辈子没跟老公红过脸,两口子且有不快了,最多坐在房里读一天书不出门。
对沈家的故事,更以笑谈而论。
所以,尽管因为教养,家里人谁也没说爱美爱化妆有错,但驱动方觉迟成长的潜意识,让他从沈家故事传出来开始,就不喜欢化妆的女生。
这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学习。
方家的环境在那,两个孩子读书都不错,老大方觉明那时候还行,大学毕业之后,在宣传部工作的方德民,硬塞也把大儿子塞进了报社。
老二方觉迟的时候,方德民也不知脑子怎么了,许是看老沈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也办了内退,下海跟朋友做起了汽车配件的生意。
结果,生意也就坚持了两年,尽管没赔着,剩下的,也就赚个不提也罢。
但到老二方觉迟毕业的时候,方德民已经没劲帮他办工作了。
方觉迟也坦然,自己找了个快递小哥的活,也算先有个事做。
方家孩子读书好,沈家孩子就差一层。
沈春燕一年没考上,二年还一样,三本都不行,也别花钱买大学经历了,学个一技之长吧,读了大专。
到方觉迟毕业,沈春燕念大专的心也没有了,脑子里都是二哥方觉迟。
女孩子怀春也不是没根没蔓。
当年方觉迟高三的时候,写了一首诗,《鹿鸣》,让他的女同学给传出来了,一直关注方觉迟的沈春燕自然知晓了。
里面的最后一句入了的心,以为这首诗就是写给她的。
——
-她有一双如深潭的双眸
-仿似一眨-便有叮咚的水声
-落入烟画飘渺的湖中
-犹胜于-远山深处呦呦的鹿鸣
——
-沿着湖烟迷雾轻轻听
-开遍野菊花空旷的原野上
-孤单单的那棵树
-独吟着少年刻意的忧伤
——
-许是中了这画面的毒
-晚归之后-又拿灵魂换来长的井绳
-又去梦里的更深处提汲
-西子浓妆淡抹的相宜
……
坏就坏在最后一句,浓妆淡抹的相宜。
直到现在,沈春燕也没有走进人生自愈的空间,认真去了解一下,“的相宜”和“总相宜”的区别。
后来的剧情就很俗套,沈春燕总去找方觉迟,方觉迟就烦了,说我马上高考了,你能不能自己玩去。
沈春燕第一次受伤了,但人家确实在备战高考,伤心一阵也就过去了。
后来方觉迟毕业,沈春燕又去找他,你都大学毕业了,咱俩该一起了吧?
当然,这是沈春燕的想法,而经历了大学的方觉迟,已经什么都懂了,再傻也看出来沈春燕的心思,就一直躲着她。
第二次受伤的沈春燕一怒之下离开春城,去南方深城打工去了。
孩子的事,大人隐隐是知道的,心里对方家多少有点意见。
所以,尽管家里不缺她挣那几个钱,但孩子没读好书,出去见见世面散散心,也未尝不可。
到了南方,沈春燕做了一件让她后悔一辈子的傻事,至少她是这么觉得,
在她伤心之余,很快处了个男朋友。
本来现在这社会,处个男朋友同居一段时间,大家都不觉得有啥。
很正常么,最后谁不是又房又车大操大办,娶一个去过宾馆一次和无数次的女……女生?女孩?女子?女人吧!
当然,大家是大家,总有那种异类,觉得女孩子这样,就是进过别家的门,甚至这种“异类”,也许就是自家人。
所以,沈春燕回家发生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进门,沈春燕就把脚上的鞋踢飞了,吓得迎接她的“梨花”蹭一下跳开,回头瞅她一会,发现她怒气冲冲的,果断跑到老妈卧室去了。
穿金戴银描红画嘴的沈妈急忙迎出来:“燕儿,咋了,老二欺负你了?”
沈春燕心说,那倒好了,还不知道谁欺负谁呢!
看女儿做到沙发上眼泪下来了,当妈的哪能不心疼,赶紧过去,
边递纸巾又问道:“那倒是怎么了,高高兴兴出去,回来哭啥?”
沈春燕擦了眼泪,接过妈妈又递来的水,喝了一口捧在手里,扭头望向窗外。
“要不说你,一听人家离婚了,就折折腾腾往回跑,巴巴跑回来咋的了,这都小半年了,啧!哎~
他老方家有什么了不起,还当搁以前的,会写两个字了不起呀,穷得住着九几年的老破楼,连辆车都没有……”
“妈!~”沈春燕不叫说。
“妈什么妈,你说你以前的对象对你多好,个矮点怎么了,至少人家会做生意,至少不缺钱花!那方觉迟除了一张皮,还有啥,看把你……唉!你干嘛去!”